加入日期: | 2021.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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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1.05 |
招标业主: | 电信学院 |
地 区: | 北京市 |
内 容: | 中铁北京工程局分包管理信息平台-公众号 |
关键词: | 钢结构 施工招标 |
一、招标条件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分公司衡水学院滨湖新校区建设工程一期项目钢结构工程已具备专业招标条件。现由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建筑工程分公司组织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河北省衡水市滨湖新区横二路以北、登科路以南、纵一路以东、东升路以西区域,西侧临近衡水湖,东侧4公里106国道和大广高速公路,南侧横二路贯穿东西,区位优越,周边交通便捷。场地现状地势平坦,北部以林地为主,南部以农田为主,西部为齐官屯村,东部有鱼塘两处,地质条件较好。建筑面积239992㎡。
2.2招标内容:衡水学院滨湖新校区建设工程一期项目钢结构工程施工图纸以及方案中所示的全部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建筑施工图、设计变更及会议纪要等文件中所示的钢梁、钢柱和钢楼梯的制作及安装、成品支座及防坠落装置的安装、楼承板的制作及安装、刷除锈喷漆、防火涂料及场内材料的运输、成品保护等完成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本工程划分为2个标段,分别为:II标段(包含图书馆)、Ⅲ标段(包含电信学院、工程技术学院)各标段实际施工范围及以现场施工时招标人划定为准。
2.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01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7月03日,计划总工期:175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招标人保留工期调整的权利,工期调整后,投标人应无条件满足且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详细施工计划(含节点计划)招标人将根据分项工期要求另文下达,作为合同附件,投标人必须严格执行。
2.4本工程采取设置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进行招标,最高限价如下:
II标段(图书馆)含增值税最高限价为6221284.00元(税率9%)(大写:伍佰伍拾叁万伍仟陆佰柒拾肆元整);
Ⅲ标段(电信学院、工程技术学院)含增值税最高限价为2174550.00元(税率9%)(大写:贰佰壹拾万零叁仟柒佰元整)最终以招标文件中最高限价为准。
2.5计价方式:固定综合单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与投标的投标单位需符合招标要求,且必须在招标人的分包合格名录内。
3.2 “四证一照”(三证合一)资料齐全真实,二标段具有钢结构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三标段具有钢结构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注册资本金要求500万元及以上。
3.3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以及行业规范。
3.4在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有不良行为历史的分包队伍不得参与投标。
3.5投标人需提供的相关资料:国家有关部门颁发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领取招标文件当日原件退还,被委托人需本人持身份证亲自到场)。
四、投标人评标办法
4.1施工组织设计部分:(满分30分)
4.1.1生产供应组织安排:(30分)
1)本项目正常施工主要工种人员配备情况;(6.0分)
2)拟在本合同工程中的主要负责人***
3)拟投入本合同工程的主要机械设备情况;(6.0分)
4)安全质量保证措施及安全质量承诺;(5.0分)
5)工期及进度保证措施及进度承诺;(5.0分)
6)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4.0分)
4.1.2对本工程项目的建议。(不计分值,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中及陈述时加以介绍)
4.2投标报价部分(满分70分)
4.2.1不高于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有效报价;
4.2.2根据有效投标报价从低往高进行排序,从高价往低价依次进行澄清并进行二次报价;
4.2.3澄清后,根据二次报价的排名排序,最低价为第一名,得分为70分,依次往后排名,得分依次递减2分;
4.2.4有效报价不足3家的,本次招标作废。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与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5.1请投标人于2021年12月13日至2021年12月23日每日上午8:30分至11:30时,下午13:30至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在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建筑工程分公司319室(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87号院5号楼319室)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整(人民币大写:伍佰元整),售后不退,且招标人只接受公对公电子转账。
打款时注明:衡水学院项目钢结构工程专业分包招标文件费用。
5.3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通过现场领取或电子邮件***
5.4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必须以公对公电子转账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30000元整(人民币大写:叁万元整);开标后由招标人不计利息全额退还,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同时交纳投标保证金,不按规定交纳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受。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及时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如出现以下情况,招标人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
2)报价超出最高限价;
3)中标人不按规定签订施工合同或提交履约担保的,或未按招标文件约定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招标文件费及投标保证金请投标人用其公司基本账户分别电汇至以下账号,电汇时一定注明是打款时注明:衡水学院项目钢结构工程专业分包工程招标文件费用及投标保证金。
收款人: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衡水学院滨湖新校区一期建设工程项目部
账号:20110101957005620001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行号:103100000018
打款时注明:衡水学院项目钢结构工程专业分包投标保证金费用。
打款时注意:付款时一定选跨行里的其他银行,其他银行里面有-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不可选农业银行。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22年01月05日9时00分至2022年01月05日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2年01月05日9时30分;提前递交或滞后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6.2招标人如果决定推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应在原定截止时间2天前将此决定通知送达所有的投标人。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不因推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而改变。
6.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建筑工程分公司二层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87号院5号楼二层会议室)
6.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招标地点和联系方式***
招标监督单位: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分公司
联 系 人***
招 标 人: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分公司
招标人地址:***
联 系 人***
Email:2521570505@qq.com
届时请参加招投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证件在开标开始之前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