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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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2.15 |
地 区: | 韶关市 |
内 容: | 服务采购公告详情 报名结束时间:****-**-** **:**:** 【******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坳头村至**村人居环境连片整治二期工程、**街道紫城村第十二村民小组留用地)】采购公告 服务采购编号: SGZJCS********** 现就“******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 |
关键词: | 街 |
报名结束时间:2021-12-15 16:21:28
【韶关市新丰县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新丰县坳头村至龙江村人居环境连片整治二期工程、丰城街道紫城村第十二村民小组留用地)】采购公告
服务采购编号: SGZJCS2112130040
采购名称: | 韶关市新丰县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新丰县坳头村至龙江村人居环境连片整治二期工程、丰城街道紫城村第十二村民小组留用地) |
采购单位: | 新丰县自然资源局 |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 | *** |
采购编号: | SGZJCS2112130040 |
执业(职业)人数: | |
执业(职业)人员要求: | |
所代理项目类型: | |
选取方式: | 随机抽取+项目业主确定 |
截止报名时间: | 2021-12-15 16:21:28 |
开始选取时间: | 2021-12-15 16:31:28 |
咨询电话: | *** |
监督电话: | *** |
项目具体信息: | 编制韶关市新丰县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新丰县坳头村至龙江村人居环境连片整治二期工程、丰城街道紫城村第十二村民小组留用地),并负责上报至相关自然资源部门。 |
项目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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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服务事项: | 土地规划机构 |
资质要求: | 土地规划机构(乙级) |
资质要求说明: | 1.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且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选取范围。 |
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 |
服务金额: | ¥120,000.00 |
服务金额说明: | 参考《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取消转移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发改发电〔2015〕87号),放开房屋、土地测绘收费,房屋结构可靠性评定等2项专业服务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委托双方依据服务成本、服务质量和市场供求状况等协商确定。 |
付款方式: | 确认通过后一次性支付全部技术服务费 |
合同约定完成时限: | 5个 工作日 |
合同约定完成时限说明: | |
服务内容: | 对新丰县坳头村至龙江村人居环境连片整治二期工程、丰城街道紫城村第十二村民小组留用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部分进行规划修改,落实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并逐级上报自然资源部门审查,直到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成果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