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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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1.15 |
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受***台城街道桥湖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委托,定于****年**月**日**时**分于***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对桥湖路**号楼进行投标,本项目采用举牌竞投的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或个人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 |
关键词: | 路 |
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受台山市台城街道桥湖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委托,定于2021年12月21日16时30分于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对桥湖路16号楼 进行投标,本项目采用 举牌竞投的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或个人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资源类型及面积: 房屋/面积411平方米(实际面积以实地建筑面积为准) 。
2、标的物所在位置:桥湖路16号楼。
3、发包期限:10年(自2022年1月15日起至2032年1月14日止)
4、交易底价:¥5500.00元/月。
5、承包款(租金)收取方式:每月20日前交付当期承租款 。
6、竞投保证金:¥20000.00 元。
7、资产使用范围: 无污染行业 。
8、租金递增方式:每5年为一租金递增周期,自2027年1月15日起开始递增,每个递增期租金增幅为上一期租金的10%。
9、承租方在承租合同期间而产生的日常开支、债权债务、税费及其他一切开支由承租方全部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10、合同期满或双方协议提前解除合同时,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内添置的不动产(包括消防、水、电线路及门窗、临时建筑等)无偿归出租方(台山市台城街道桥湖社区居民委员会)所有。
11、租赁期间,用电用水设备如发生故障、门窗毁坏、下水道堵塞等情况均由承租方负责维修。
12、承租方在租赁合同期间如需要对墙体进行改造,需征得出租方同意,且不得损坏承重墙。
13、竞投会结束,未能成功竞得的竞投人的竞投保证金在1个月后无息退回。
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三、领取资料
竞投人(单位)可于 2021年12月13日至 2021年12月17日上午8:30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原件)到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索取竞投详细资料。
四、截止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7日下午17时30分。
五、实地查看
本次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资源的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有意投标者可自行查看资产资源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
六、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21年12月21日16时30分,携带相关资料到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法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竞投保证金凭证;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