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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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2.24 |
地 区: | 深圳市 |
内 容: | 序号 地址 **位置 面积(㎡) 用途 招商底价 涨价方案 租赁期限 (年) 保证金金额 (元) 备注 * **机场码头 候船楼 一楼大厅 *.* 自助售货(预包装食品、饮料) 项目每月实际销售收入的**%作为最低提成租金 不递增 * **** 意向承租方需提交材料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 |
关键词: | 码头 机场 |
序号 |
地址 |
资源位置 |
面积(㎡) |
用途 |
招商底价 |
涨价方案 |
租赁期限 (年) |
保证金金额 (元) |
备注 |
1 |
深圳机场码头 |
候船楼 一楼大厅 |
2.6 |
自助售货(预包装食品、饮料) |
项目每月实际销售收入的20%作为最低提成租金 |
不递增 |
1 |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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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承租方需提交材料 |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加盖公章),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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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营业执照及副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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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二)2020年度纳税证明和企业信用报告(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查询下载企业信用报告,信用报告截止日期不得早于2021年10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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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三)食品经营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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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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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五)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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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六)不少于1个同类有效业绩,有效业绩指(同时满足下述要求): 1.业绩合同内容:自助售货机经营类; 2.单个合同签订时间范围:2018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 3.单个合同内容:运营不少于2台自助售货机,合同时间不少于1年; 4.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合同关键页(须清晰体现合同内容、签署日期、合同金额、合同甲乙双方),复印件加盖报名人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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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注:本项目可摆放自助售货机2台,具体设备摆放位置和面积根据电源和客流情况以出租方现场实际指定为准,实际面积如有误差,不退不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承租方不得将承租资源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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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信息公告期限为 10 个工作日,即自 2021年 12 月 13 日起至 2021年 12 月24 日止;信息公告期限内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不变更招租条件,每次延长信息公告期限 5 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2周期。 请意向承租人于公告截止日前,向我司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 我司地址:*** 联系人*** 报名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