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对内部控制体系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
|
资金来源
|
备注
|
内部控制体系建设项目
|
10万元
|
自筹
|
费用包干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注:该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及转包。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内部控制建设咨询、服务的业务范围的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有管理咨询、财务咨询或会计咨询资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服务内容
根据《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财会〔2017〕1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公立医院内部控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财务发〔2020〕31号)《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渝财会〔2018〕1号)等文件要求,对医院内控建设情况进行全面的梳理、补充、完善。修订完善后的内控建设制度须符合医院的实际情况,并满足《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渝财会〔2018〕1号)各项指标的具体要求。工作内容如下:
1、搭建医院内部控制体系
(1)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收集整理医院现有内控制度,优化现行内部控制制度,实现流程精简明确、合理可行,避免流程冗杂、操作困难、管控失效,提高运行效率。协助医院建立6大医疗业务(医疗业务、科研业务、教学业务、互联网医疗业务、医联体业务、信息化建设业务)以及其他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行为依据,完善制衡机制。
(2)编制经济业务流程
在完善内控制度的基础上,编制完整、全面的编制、审核、执行、监督等控制点的流程及流程图。
2、开展内控风险评估
依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等政策文件的具体要求,对医院的内控制度进行全面的评估,在评估报告中要覆盖医院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活动,重点关注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突出重点,着力防范可能产生的重大风险,真实、完整地反映医院内控建立及实施情况,形成院内控风险评估报告,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3、开展专题培训
根据医院实际需求,对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不少于1天的专题培训,重点培训单位层面和6大经济业务方面内容。
4、编制内部控制手册
根据完善修订后的内控制度、相关业务流程图等编制《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内部控制手册(制度篇)》和《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内部控制手册(流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