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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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2.10 |
地 区: | 江西省 |
内 容: | 根据《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对**至**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用地报批咨询第二次招标招标文件中的关键内容进行公开: 一、项目概况 详见**至**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用地报批咨询第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至**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用地报批咨询第二次招 |
关键词: | 高速公路 公路 路 |
根据《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对樟树至吉安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用地报批咨询第二次招标招标文件中的关键内容进行公开:
一、项目概况
详见樟树至吉安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用地报批咨询第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樟树至吉安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用地报批咨询第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三、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附件)。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樟树至吉安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九龙大道1388号绿地国博VR基地4号楼B座1513室
邮 编:330025
联 系 人***
电 话:0791-83896695
传 真:0791-83896695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交通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萍乡大街999号
邮政编码:330000
联 系 人***
电 话:0791-86690813 0791-86611680
传 真:0791-86690813 0791-86611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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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系统软件服务商名称: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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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10日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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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评 标 办 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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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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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2.1.3 |
第 一 个 信 封 ︵ 商 务 及 技 术 文 件 ︶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函填写 |
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正确的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
文件填写及组成 |
组成齐全,没有缺项或缺页,内容均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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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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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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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由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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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备选方案 |
同一投标人同一标段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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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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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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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目标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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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目标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4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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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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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
投标人不得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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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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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2.1.3 |
第 二 个 信 封 ︵ 报 价 文 件 ︶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函填写 |
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报价 |
已标价费用清单文字说明 |
已标价费用清单文字说明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或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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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填写及组成 |
组成齐全,没有缺项或缺页,内容均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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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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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投标函中的投标总价没有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且各分项报价均没有招标人公布的相应的分项最高投标限价。各项投标报价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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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唯一性 |
同一投标人同一标段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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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第 一 个 信 封 ︵ 商 务 及 技 术 文 件 ︶ |
资 格 评 审 标 准 |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资质要求”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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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项目业绩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业绩要求”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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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信誉要求”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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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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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其他要求”的规定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40分 主要人员:25分 技术能力: 0 分 业 绩:20分 履约信誉: 5 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按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取前 3 名(若不足 3 名,则选取相应数量),对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评标价作算术平均(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2.4 项规定在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除外),将该平均值作为评标价平均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以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4位小数,小数点后第 5位“四舍五入”,示例:0.1234%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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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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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1) |
技术建议书 |
40分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服务思路 |
10分 |
投标人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服务思路等方面进行阐述,阐述得好的,得8.6-10分;较好,得7.3-8.5分;一般,得6-7.2分。 |
服务工作大纲 |
10分 |
投标人对招标项目的服务工作特点、关键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等方面进行阐述,阐述得好的,得8.6-10分;较好,得7.3-8.5分;一般,得6-7.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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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安排及保障措施 |
10分 |
投标人对工作安排及保障措施安排合理的,得8.6-10分;较好,得7.3-8.5分;一般,得6-7.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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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承诺 |
10分 |
投标人服务承诺好的,得8.6-10分;较好,得7.3-8.5分;一般,得6-7.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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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2) |
主要 人员 |
25分 |
项目负责人*** |
*** | 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 作为项目负责人*** |
*** | 评标价 |
1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 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 100× E2。 其中:F=10,E1=0.5、E2=0.3,评标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评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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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4) |
其他因素 |
业绩 |
20分 |
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基本分12分。 1.投标人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发布招标公告前一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公路工程用地服务(含工程勘测定界或用地组卷报批),每个合同加3分,本项最多加6分; 2.投标人近5年承担的公路工程用地服务项目合同中勘测定界面积每达到2000亩的加2分,本项最多加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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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信誉 |
5分 |
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最低要求的得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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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各评审因素得分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如评标委员会成员数量大于或等于7名,则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值保留2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2.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业绩和项目负责人*** |
评标办法正文
正文内容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监理招标文件》(2018年版)(交通运输部公告2018年第25号)第三章“评标办法”,《公路工程标准施工监理招标文件》(2018年版)由投标人自行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