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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区青龙湖镇东部局部FS16-0201-0012等地块二类居住及基础教育用地项目二标段总承包工程金刚砂招标公告001

信息发布日期:2021.12.08 标签: 北京市招标 教育招标 
加入日期:2021.12.08
截止日期:2021.12.11
地 区:北京市
内 容:金刚砂招标公告*** 编号: MI*********** 内容: 投标邀请书 各投标单位: **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的******青**镇东部局部FS**-****-****等地块二类居住及基础教育用地项目二标段总承包工程正如火如荼的建设中。为保证工程质量,现对该项目金刚砂进行有限竞争招标。我公
关键词: 教育
 
招标公告正文
金刚砂招标公告001

编号: MI20211208066

内容:

投标邀请书



各投标单位:



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的北京市房山区青龙湖镇东部局部FS16-0201-0012等地块二类居住及基础教育用地项目二标段总承包工程正如火如荼的建设中。为保证工程质量,现对该项目 金刚砂 进行有限竞争招标。我公司推行“阳光采购”,坚持招标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要求和欢迎有资质和能力的供应商(厂家)及施工单位投标。



 



第一章 投标须知



1.1总则



1.1.1 工程名称: 北京市房山区青龙湖镇东部局部FS16-0201-0012等地块二类居住及基础教育用地项目二标段总承包工程 



1.1.2 工程地点: 北京市房山区青龙湖镇青龙头村 



1.1.3 建设单位: 北京滨湖恒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1.4 总承包单位: 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1.5 建筑规模: 结构形式:地下现浇,地上装配式



建筑层数:地下3层(局部地下4层),地上6层;



建筑面积:约198,523.93平方米(规证面积)。



其中(以规整面积口径划分):



业态洋房建筑面积约 155,113.74 m2



业态配套建筑面积约 2,292.39 m2



业态地块建筑面积约 41,117.80 m2



1.2 招标范围、质量要求及报价要求



1.2.1 招标范围: 北京市房山区青龙湖镇东部局部FS16-0201-0012等地块二类居住及基础教育用地项目二标段总承包工程-金刚砂招标 。



本项目范围内金刚砂型号:























序号



名称



位置



规格



数量(t)



备注



1



金刚砂



二次结构



本色(灰色)



200



数量为暂估数量,具体以实际现场需求为准)




1.2.2质量要求:所供材料必须符合图纸要求及甲方、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的要求。所供应的金刚砂必须是通过正规渠道获得的合理合法的材料。金刚砂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满足本招标范围及图纸的要求。



1.2.4报价要求:详见后附报价单。



1.3 现场情况简介



1.3.1工程周边环境:投标单位应自行到施工场地现场踏勘  。



1.3.2现场道路及工作面情况: 招标人解决 。



1.3.3 投标人应对工程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踏勘,投标时应充分考虑现场实际情况。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1.3.4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1.3.5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1.4 投标费用



1.4.1 投标人应承担其自身参加本工程投标活动所发生的的全部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不对投标人因本次投标事宜所引起的任何费用或损失负责。



1.5 合格的投标人



1.5.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1.5.2 本工程不允许转包、挂靠等形式投标,如发现上述情况取消其投标资格和中标资格,并承担责任。



1.5.3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是与公司合作好且具有同类工程施工实力、劳动力协调能力强的分包投标人,同时投标人须是认同本工程 金刚砂 招标文件的,才有资格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价。



1.5.4 投标人应具备相应资质且有合法注册手续、信用等级优良的分包企业资质,投标单位三年内施工过类似工程;组织机构健全,自身管理到位,总体协调,调配能力强且稳定、用工手续齐全,并且没有违法违纪记录等。



1.5.5 投标人应具有完成招标人工程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计划的能力和措施办法,并且有足够的流动资金给予支持。



1.5.6 投标人应服从招标人项目经理部的安排、指挥、调配。投标人应保证及时足额支付工人工资以及按照政府职能部门及总包单位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保险、实名制管理等。



1.5.7 招标人考核时,因投标人的责任,投标人的工程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达不到招标人计划要求,经招标人书面责令投标人限期整改,投标人仍达不到招标人要求时,招标人除按投标人投标承诺书和分包合同约定予以处罚外,有权提前解除工程分包合同和更换投标人,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并且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1.5.10 如投标人影响了工程质量和工期进度的,招标人和招标人项目经理部有权另行安排其他施工队伍插入施工。另行安排的施工队伍所完成工程量按投标人合同总价的1.2倍结算,同时,该款项将从招标人向投标人支付的结算款中予以扣除,投标人不得有异议,并承担由此给招标人所造成的相应经济损失的50%。



1.5.11 投标人违反本招标文件相关条款时,投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退场通知书后三日内无条件退场,同时解除工程分包合同,并在14日内办理完结算和相关事宜。否则,因此给招标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投标人承担。



1.6 投标须知



1.6.1 本工程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邀请 3家以上 投标人参加该工程招投标并从中择优选择投标人进场施工,本次招标以 合理最低价 为中标原则。



1.6.2 安全文明施工、企业形象目标:北京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国家优质工程、长城杯。



1.6.3 其它目标:达到招标人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计划目标的要求。



1.6.4 金刚砂供应: 金刚砂中如掺杂杂质、通过非正常渠道获得等对招标人不利的各种事项,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由投标人全部承担。



1.6.5 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供应: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由投标人提供并承担相应费用。为保证安全用品质量,如投标单位在中标后自行采购的安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合格证等必须文件,否则项目经理部安全部门有权给予处罚。



1.6.6 投标文件有效期、投标保证金及投标答疑



1.6.6.1 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期起,投标文件有效期为 6 日历天。



1.6.6.2 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前,须交纳投标保证金 /  人民币。开标后经评标未中标的,招标人将在中标人取得中标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保证金一次性退还给投标人,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前须缴纳履约保证金 /万元 ,以保证招标人既定的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实现、工人工资按期发放和工程管理奖罚相关规定的执行,此保证金不计取利息;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完成合同约定所承包的全部内容,工程验收合格、取得四方核验单、竣工资料按总包方要求整理交齐、结算手续办理完毕并扣除所有违约罚款后1个月内,不计利息返还余款。



1.6.6.3 招标人将于 2021 年  12月8日 上午 10:00 时发放招标文件。



1.6.6.4 开标时间暂定为2021年12月11日下午 14:30 时,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需填写密封日期,按要求添加投标人信息。开标地点暂定为:河北建设房山青龙湖项目部会议室。投标人须在并于2021年12月11日下午 14:30 时前将投标文件送达至开标地点。



1.6.6.5 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如果有问题需招标人解释和答疑的,以电子版word文档格式提前两天向招标人提交质疑文件。招标人会及时将质疑文件以电子版答疑文件的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



1.6.6.6 招标人刘国敏;



15726662285;



电子邮箱***



1.7 投标文件的内容、形式及递交



1.7.1 投标文件的内容:



1.7.1.1 经济标组成包括但不限于:



(1)填报完整的投标函;



(2)填报完整的投标报价预算;



(3)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



(4)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及答疑文件。



(5)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添加的其他投标资料。



1.7.1.2 技术标组成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简介:公司性质、公司规模、资金状况、公司自有设备情况、公司的劳务组织、公司发展历程、公司与母公司及项目部之间的关系、主营业务范围、承接工程主要地点;



(2)投标人近两年承建的工程履约及质量评定情况一览表;



(3)营业执照、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等。



(4)组织架构:公司及拟建项目经理部的组织架构、拟建项目经理部的人员配置及职能说明;应明确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主要管理班子的名单、履历、执业资格证书;



(5)总体部署:包括但不限于车辆数量、司机人员安排、材料进场进度计划等;



(6)各项保证体系和管理措施:质量、安全文明、进度、环境等管理体系与相应保证措施(相关文字内容应简洁明了,对所投标工程具备较强的针对性与指导性)。



(7)专项施工方案:投标人需要现场踏勘后,结合实际情况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以及各项应急预案等重要专项方案等,配以图标及文字,尽可能简明扼要,并有针对性、突出方案特点。



1.7.2 投标形式及递交



1.7.2.1 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A4幅面,装订整齐,页码顺序正确;必须胶粘装订成册,严禁用活页,否则视为废标。



1.7.2.2 提交书面投标文件,一正二副。同时需要提供全套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一份,密封在表述内。电子版与书面文件不一致以书面为准。



1.7.2.3 投标文件须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其正、副本都应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正确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投标文件内层密封后,在密封处骑缝加盖投标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1.7.2.4 外包封上应标明工程名称,招标人,投标人并注明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



1.8 投标报价



1.8.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自己的实力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人工、材料、设备、管理费、利润等因素合理确定报价,并按照国家税务机关要求记取相应增值税,最后报出全部费用的投标单价。



1.8.2 投标单位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报价,未按招标要求报价的视为废标。



1.8.3 投标报价中应当充分考虑为实现质量目标、工期目标所发生的人工、材料、机械等费用,与建设单位及总承包单位指定的专业分包配合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等;投标人要考虑人工、材料、机械价格涨跌及工程量变化等风险费用;为完成本专业分包工程的二次搬运费用、检测费用、备案费用、与其他分包队伍的配合费用;现场现有条件不能满足使用要求自行增加运输机械的费用;投标人认为承接本工程需要发生的其他成本费用支出,包括现场施工可能发生的一系列不确定因素的风险费用。



1.8.4 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充分了解考虑该工程的施工条件。



1.8.5 投标报价应考虑有可能因其它专业失误引起的相关风险。



1.8.6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最低投标价不是被授予合同的唯一保证。



1.8.7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邀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



1.8.8 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位置、情况、道路、挖运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1.8.9 投标报价不得低于企业的自身成本。



1.8.10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提交投标辅助资料,中标人提交的上述资料中的任何部分经招标人确认后将列入合同文件。



1.8.11 特别提醒:本专业工程为邀请招标,本分包招标文件未明确之处均执行总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的总包合同约定,投标人可直接与招标人项目部商务部门索要总承包招标文件,凡参加本次投标均视为投标人同意并遵守总承包合同所有约定,未中标单位不得向项目商务部追问未中标原因。



1.9 投标承诺



投标人必须在如下几方面做出承诺(但不限于)



1.9.1 如中标,是否能再接到中标通知后7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



1.9.2 如中标,是否能按照招标人工期要求完工;



1.9.3 如中标,是否能按照要求,提供所需材料;



1.9.4 如中标,是否能按照要求及时支付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



1.9.5 如中标,能否接受招标人对工程量及工程项目的调整;



1.9.6 如中标,能否在招标人资金暂不到位的情况下,保证不因资金原因停工而继续组织施工;



1.9.7 如中标,不因图纸滞后或工期变化进行费用调整。



1.10 废标条件



1.10.1 投标人应提前进入会场签到。



1.10.2 开标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进入评标。



1.10.2.1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报价的;



1.10.2.2 投标文件的内容与招标文件的要求属实质性不符合;



1.10.2.3 投标文件内容不全,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1.10.2.4 投标人未在规定的开标时间进入开标现场(会议室);



1.10.2.5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第二章 评标和定标须知



2.1 本次招标由招标人组织的评标小组进行评标。



2.2 开标后根据各投标人报价进行统计,结合投标人实力和施工业绩,择优选用(信誉+合理低价)。



2.3招标人具有对未中标单位不解释其未中标理由的权力;签订施工合同前,招标人将对投标报价中不合理、不平衡报价项目进行清标。如中标人不接受清标结果,由接受要求的竞价投标单位按最终报价从低至高次序替补为中标人。中标人不接受清标结果而放弃中标的,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



2.4 报价最高的投标人失去回标清标资格。



 



第三章 合同主要条款



3.1合同形式:固定单价合同。单价包死不予调整。



3.2工程款支付及结算



  3.2.1本工程无预付款。



3.2.2材料费支付:单批次材料供货完成后双方办理该批次的结算,甲方支付该批次结算含税金额的全部款项;以此类推。



3.3每次付款前,承包人均应向发包人提交国家规定的真实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4结算原则



3.4.1金刚砂供应完成后,双方进行金刚砂数量的核对,金刚砂供应完成后,投标方上报相关结算资料。



3.4.2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进场的合格的金刚砂数量中标单价。实际供货数量必须以甲方指定管理人员签字的单据为准。没有上述人员签字的单据不能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



 



第四章 附件



附件一:《投标人资质》



附件二:《投标函》



附件三:《报价单》



 

公告日期: 2021-12-08

截止日期: 2021-12-08

询价类型: 材料采购

询价方式: 邀请询价

付款方式: 单批次材料供货完成后双方办理该批次的结算,甲方支付该批次结算含税金额的全部款项。

备注:

状态: 询价结束
材料询价明细 北京市房山区青龙湖镇东部局部FS16-0201-0012等地块二类居住及基础教育用地项目二标段总承包工程

单位类型: 施工单位项目部

所在地区: 北京市 北京市 房山区

报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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