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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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2.23 |
地 区: | 贵州省 |
内 容: | **燃二玻璃瓶有限公司玻璃瓶运输招标文件 本标的项目**燃二玻璃瓶有限公司玻璃瓶运输招标已获批准,招标人为**燃二玻璃瓶有限公司(托运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承运方)参加投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地点:**省***顶效开发区。 *.* |
贵州燃二玻璃瓶有限公司玻璃瓶运输招标文件
本标的项目贵州燃二玻璃瓶有限公司玻璃瓶运输招标已获批准,招标人为贵州燃二玻璃瓶有限公司(托运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承运方)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地点:贵州省兴义市顶效开发区。 1.2 招标所含运输路线如下: 楚雄玻璃厂:启运地贵州兴义顶效开发区—华润雪花啤酒有限公司(黔南龙里、黔东南凯里、遵义)、燕京啤酒有限公司(贵阳市、昆明市)、南宁青岛啤酒有限公司(南宁市)、大理嘉士伯啤酒有限公司(大理市)、澜沧江啤酒保山有限公司(云南保山市)等,预计运输量为6.8万吨,以上为主要运输线路。 2. 投标人(承运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具有注册经营范围为公路运输营运资质的运输服务供应商或专业物流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普通货物运输的经营内容),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2 投标人能开具9%增值税运输发票。 2.3 投标人投入营运车辆要求:板长13.5米以上、板宽3米、车况良好、证件及保险齐备,需提供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车辆检审报告,每张车不低于100万元的第三责任险及交强险有效保险单,车主与投标人的挂靠协议及安全责任书,驾驶员购买不低于80万元的人身意外险。 2.4 运输价格调整:以2021年运输竞标日运输状况(运输税率、油价、过路费、国家强制限重规定)为报价基点,若运输税率、油价、过路费、国家强制限重规定涨跌幅度到10%,双方就价格协议作相应调整。 2.5 中标人要确保运输车辆的安排,严格按贵州燃二玻璃瓶有限公司所发的发货计划完成运输任务,由于承运方原因完不成当天运输任务的将给予1000元/车的经济处罚。具体内容运输协议中有相关叙述。 3. 标书的要求 3.1 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参与竞标。 3.2 标书按正规格式制作,硬壳封面(封面上有招标单位、招标项目、标段、招标编号、投标人、日期)。 3.3 标书内容:投标函、公司简介、质量信誉承诺书、投标单位服务方案(运输项目专项小组成员及组织结构、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运输竞标价格表(以运输协议范本中的运输价格表一致,不得修改运输价格表的内容,提出单独条件,有其它需说明的,自行制作单独说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有效期内)、道路运输许可证扫描件(有效期内)、开户许可证扫描件,所有资料须加盖公司公章。 3.4 标书一式两份(正、副本各一份),须用资料袋或牛皮纸包装,密封,封口处加盖公章。 3.5 这次招标采取底价竞标方式,投标底价按2021年3月17日的运输价格作为底价,等于或低于此运输价格的投标价格视为有效,凡是报价高于2021年 3月 17日运价的任意一条线路运输价格的标书作为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递交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 12月17日前将公司报名资料(加盖公章的公司资质)交到贵州燃二玻璃瓶有限公司(贵州省兴义市顶效开发区)进行登记审核。 4.2 经招标人对参加投标者资格初步审核,通知符合竞标条件的投标人于2021年12月20日前到公司财务室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领取电子招标文档。投标、评标结果公布后,不中标者保证金全部返还,中标者保证金可转为运输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各符合投标单位制作好标书于2021年12月 22日前将标书递交到贵州燃二玻璃瓶有限公司(贵州省兴义市顶效开发区)。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密封的标书将不予受理。 5. 评标 5.1 由招标人评标小组于2021年12月23日进行评标,在评标过程中应充分体现公平、公正、科学合理、择优的原则。 5.2 评标完成后,招标人立即公布投标人评标结果,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运输协议,标书由招标人存档,不退回。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贵州燃二玻璃瓶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兴义市顶效开发区 联 系 人:莫文龙 电 话:0859-3520626 、 15985380910 公司纪委监察室: 联系人:杨辉荣、董泉 电话:*** 7. 汇款资料 公司名称:贵州燃二玻璃瓶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义顶效支行 账 号:2409 0907 3920 0013 372 电 话:0859-3520626 8. 运输协议签订 8.1 评标完成后,招标人通知中标者(承运方)与招标人(托运方)签订运输协议。 8.2 运费结算方式:完成运输任务,无货损、货差,每月结算两次,分别为15日、30日,节假日顺延,其它时间不予结算运费,将以现汇方式支付到中标方指定对公账户。 8.3 具体运输中对车辆附件的配置、安全、装卸、结算等相关条款可以在合同范本中做具体的明示。招标文件不作相应叙述。有相应咨询可以向第6条联系人*** 8.4 贵州燃二玻璃瓶有限公司玻璃瓶运输投标报价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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