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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京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监理A标段资格后审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1.12.06 标签: 江苏省招标 南通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1.12.06
截止日期:2021.12.20
招标业主:南通大学
招标代理:南通万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区:南通市
内 容:项目编号 B**************** 项目名称 通京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 标段编号 B********************** 标段名称 通京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监理A标段 工程类型 监理 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通京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 已由 ***行政审批局 以 通行审批【*
 
招标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B3206010318000371 项目名称 通京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
标段编号 B3206010318000371002001 标段名称 通京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监理A标段
工程类型 监理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通京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 已由 南通市行政审批局 通行审批【2021】157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南通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南通万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市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通市,北起南通北收费站,南至江海大道。

2.2 工程规模:路线全长约4500米,宽约70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桥涵、排水、照明及亮化、绿化、交通设施、公交站台、管线综合及其他配套设施等。工程总费用111000万元。

2.3标段划分及监理内容:共分为两个标段,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同时参与两个标段的投标,但不可兼中。其中:

A标段监理招标范围为K0+975.846至秦灶路北K3+274(长约2298.20m)的高架、地面道路、桥涵、雨污水管道及配套工程(含给排水、照明及亮化、绿化、交通设施、公交站台、管线综合及其他配套设施)等全部相关工程内容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协助业主办理图纸审查和各项报批工作,人员考勤,对工程进行质量、进度、投资三大控制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管理、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方关系以及工程竣工资料审核、竣工结算资料初审等。

B标段监理招标范围为秦灶路北K3+274至终点K5+035.834(长约1761.8m)的高架、地面道路、桥涵、雨污水管道及配套工程(含给排水、照明及亮化、绿化、交通设施、公交站台、管线综合及其他配套设施)等全部相关工程内容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协助业主办理图纸审查和各项报批工作,人员考勤,对工程进行质量、进度、投资三大控制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管理、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方关系以及工程竣工资料审核、竣工结算资料初审等。

2.4 监理服务期限:施工准备期+施工工期+保修期(含质量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具体施工工期以实际施工期为准。工期节点奖惩办法详见合同条款。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A标段约660万元,B标段约68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总监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且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

3.7 拟派总监业绩要求:

拟派项目总监自2016年01月01日(以竣工验收证明签发的时间为准)以后在本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类似规模的城市快速路工程或城市主干路工程的监理,且担任职务为项目总监。类似规模指:单份合同工程造价在15000万元及以上,且该工程中包含连续长度不低于400米的现浇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桥。

备注:

(1)业绩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造价金额以监理合同或结算审计核定单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如有矛盾,以时间在后的为准),其余内容的认定以监理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不能充分体现的,则须另行提供能反映上述业绩内容,并盖有竣工图签且图签上签字齐全的竣工图。

(2)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必须是经过项目所在地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或归集)的;若没有备案(或归集),则须由项目所在地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机构出具证明,或者附该业绩中标公示的官方链接网址(该链接须有效可查),否则不予认可;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认可。

(3)上述业绩如在工程完成70%工程量前变更项目总监的,则工程业绩由变更后的项目总监享有。如有变更,投标人须提供经招标人同意的变更证明及备案材料,且提供的材料须充分体现该评审要素,否则不予认可。

3.8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为本投标企业正式员工【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投标企业为其缴纳连续6个月(至少缴纳至2021年10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且不得为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或企业董事长

3.9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9.1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执业,具体指:

①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交纳社会保险;

②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9.2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①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无在监工程,提供无在监工程承诺。

②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工程的,虽然未正式竣工验收但主体工程确已完工的,必须提供由原建设单位出具“主体工程已完工,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其他工程招投标活动”的证明。

3.10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11资格审查材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除总监理工程师外,其余人员在资格审查时不作要求)如下表所示:

岗位

人数

持证上岗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

1名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监理工程师

7名

包含:市政类或道桥类专业5名、给排水专业1名,机电安装类专业1名。

以上人员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专职安全监理

1名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监理岗位证书

监理员

7名

包含:市政类或道桥类专业4名、给排水专业1名,机电安装类专业1名,园林绿化类1名,以上人员均须具有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其中至少要有2人具有《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人员岗位证书》。

合计(不少于)  16 根据工程进度要求无条件及时到岗    

注:① 以上人员配备为最低限度要求,要求项目监理组所有人员必须持有监理岗位证(培训合格证),年龄均须在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且不得为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

②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专业以注册证书中的注册专业为准,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以岗位证书的培训专业为准,监理员的专业以岗位证书的专业为准。

③ 投标人拟派往本工程的所有监理人员,不得到其他工程兼职。当监理人员不能满足工程进展要求时,招标人有权要求增加相应专业监理人员或更换有关监理人员。所有监理人员不得擅自变更(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除外),如确需更换,须经招标人书面认可后方可变更,否则视为违约。

④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对本款拟派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表格作出完全响应,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表7 拟选派项目监理机构人员一览表”。

⑤ 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工程的,虽然未正式竣工验收但主体工程确已完工的,必须有由原建设单位出具“主体工程已完工,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其他工程招投标活动”的证明。

请投标人认真研读,并请按招标人要求和工程建设进展适时安排监理人员入场。

5. 评标办法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6. 开标方式

不见面开标,具体内容和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为http://ggzyjy.nantong.gov.cn/),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施工图纸)。

6.2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用CA登陆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招投标系统予以提问,具体操作详见《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响应方业务操作手册》。

6.3 本工程招标文件资料费用250元,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该费用概不退还。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20日9:30 , 提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补充通知、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10. 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通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南通万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南通大学钟秀校区南门外往北100米管理用房

地    址

南通市崇川路58号产业技术研究院9号楼24楼

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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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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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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