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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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2.15 |
招标代理: | 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宜兴市 |
内 容: | ***西渚镇****年度重点水利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渚镇****年度重点水利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招标人为***西渚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镇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私有资金:*.**%,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境外私人投资 |
关键词: | 勘察设计 勘察 设计 |
宜兴市西渚镇2022年度重点水利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兴市西渚镇2022年度重点水利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招标人为宜兴市西渚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镇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宜兴市西渚镇
2.2工程规模:/
2.3结构类型: ∕
2.4合同估算价:工程造价暂按900万元计(此造价为估算工程造价),勘察设计费计算暂以此为基数计算,勘察设计以费率报价;本招标项目实际的勘察设计费按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勘察设计费费率×实施项目工程的上级文件计划批复资金之和计算得出。
2.5服务期:(1)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30天内提供招标图纸设计文件;(2)视工程招标情况,15天内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3)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施工图设计深度及进度要求。
2.6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技术标准、规范及规程要求并通过方案论证、施工图审查。
2.7招标范围和内容:建设任务:宜兴市西渚镇2022年度重点水利建设工程,其余零星水利工程设计费按照本合同要求执行。
本次勘察设计招标范围包括编制工程时招标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二个阶段的测量、勘察设计工作,以及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及后评价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包括电子版)。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条件如下:具备水利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或水文地质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及工程测量(或测绘)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3.7各投标人均可参与本招标项目上述1标段的投标。
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公告及报名时间:2021年12月6日~2021年12月10日上午8:30时至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2)报名方式:在上述报名时间内,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拟派经办人携下列资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前往(宜兴市环科园绿园路228号太平洋大厦16楼)报名,报名成功的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单位介绍信(附联系电话、邮箱及传真)、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职称证、经办人及项目负责人***
(3)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1年12月6日至2021年12月10日 上午8:30时至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4)本次招标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近三年内受过处罚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须主动出示资料,否则一旦被查实,将取消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5日 14时 00 分,地点为江苏富华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宜兴市环科园绿园路228号太平洋大厦16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符合性审查原件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按投标文件格式);(2)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3)授权委托书(按投标文件格式)(若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开标会,则不需提供)(3)项目负责人***
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出席开标会。
6.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支付
6.1设计部分:设计人完成施工图设计,根据施工图审查意见,完成对施工图进行修改,并提交正式文本;工程由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综合验收合格后,发包人一次性付清设计费。
7、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8、其它
8.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2如资格证明材料在年检期间需要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的,证明内容必须明确其有效性,如“同意延期至*年*月*日有效”,“同意继续有效,本证明有效期10天”等。未标明有效期的,统一按出具证明之日起10天内有效。标明有效期的,不得超过30天,标明的有效期如超过30天的,在出具证明之日起30天内有效,超出30天时不予认可。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如“正在办理中”等,不予认可。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兴市水利局网和西渚镇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1年12月6日至2021年12月10日,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兴市西渚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兴市西渚镇 地 址:宜兴市环科园绿园路228号太平洋大厦16楼
邮 编:214200 邮 编:214200
联 系 人:蒋先生 联 系 人***
电 话: 0510-80713567 电 话:0510-80713929
2021年12月6日
附件: 评标办法
一、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二、评标活动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三、评标委员会应独立评分,不得采取相互协商、暗示、询问他人等方式影响其他评委评分。
四、无效投标文件一律不予以评审。
五、主要评分项目:
(一)商务报价 90分
(二)投标人综合实力 6分
(三)项目组人员资格和能力 4分
(一)商务报价的评审标准:
1、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价(或投标费率)低于所有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价(或投标费率)平均值下浮5%(不含5%)的,不参与评标基准值的计算。
2、以其余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价(或投标费率)算术平均值为 A(若7≤其余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其余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值和二个最低值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评标基准值=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价(或投标费率)算术平均值A。
投标报价(或投标费率)等于评标基准值的得满分;比基准值每上浮1%或下浮1%均均扣0.6分,扣完为止;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分值保留二位小数)。
(二)投标人综合实力 6分
1、投标人资信等级 4分
投标人获得2020年度全国水利水电勘测设计行业信用等级A等级的得1分、获得AA等级及以上的得2分。投标人获高新技术企业称号的得2分,最高得4分。复印件做到投标文件中,原件开标时提供,无原件不得分。
2、投标人类似工程设计经历 2 分
投标人2016年10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本工程(类似工程为市级及以上重点水利工程,单项工程造价600万元及以上或设计费20万元以上的合同)的水利设计项目,每一个得1分,最高得2分。投标人上述工程设计经历应提供设计合同(复印件),否则不予考虑。复印件做到到投标文件中,原件开标时提供,无原件不得分。
(三)项目组人员资格和能力 4分
1、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配备的各专业负责人中,2016年10月1日以来担任过类似本工程或其他大型水利工程设计项目专业负责人***
备注:专业负责人的经历应提供业主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提供证明的一方应签名盖章,否则不予考虑。人员的职称或注册执业资格应提供相应职称证书、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否则不予考虑。各专业负责人***
2、项目组人员资格和能力(不包括项目负责人***
项目组成员至少配备6人,项目组成员为水利工程专业工程师技术职称(以职称证书或毕业证书专业为准)的,有1人得0.5分,最多得2分。
以上(二)、(三)二项业绩、职称证书及所有证明材料在开标时要查看原件或文件,无原件或文件的不得分,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其中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设计合同原件(若合同未体现具体项目内容、设计负责人等要素的,必须由建设单位出具相关证明),并提供建设单位的联系方式***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4、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均不影响其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5、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6、各部分报价均以费率的形式报价。
六、汇总技术标和商务标评分结果,按照总得分高低确定不超过3名有排序的合格中标候选人。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序第一的合格中标候选人,如得分最高的投标人得分相同时,则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为排序第一的合格中标候选人,如投标报价也相同,则抽签确定中标人。
七、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办法确定中标人,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时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序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此类推。
八、本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有关法规研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