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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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2.17 |
招标业主: |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 |
地 区: | 南京市 |
内 容: | 因事业发展需要,**********需增招两家招标与采购服务代理商,对下列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现邀请合格响应供应商提交密封磋商响应文件。中标方不得转包、分包。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招标及采购代理服务供应商增招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内容: 标段一:货 |
关键词: | 教育 |
因事业发展需要,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需增招两家招标与采购服务代理商,对下列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现邀请合格响应供应商提交密封磋商响应文件。中标方不得转包、分包。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招标及采购代理服务供应商增招项目
2.项目编号:20211201
3.项目内容:
标段一:货物、服务类,拟招1家供应商;
标段二:工程类,拟招1家供应商。
择优选择两家纳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的代理机构作为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货物、服务与工程的采购代理商,提供政府采购项目(含校内采购)以及招投标项目的代理服务。
两个标段可兼报但不可兼得。
4.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两年(2022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经考核合格的,在服务期内合同一年一签。在服务期间中标人未能履行投标文件的相关承诺、未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或者出现重大违法行为或因中标人原因导致采购人利益受损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双方合作关系。中标人中标后,采购人具体代理项目由采购人按一定方式确定代理机构,采购人不保证中标人合同期内的代理项目数量和金额。
采购服务名称、数量及详细要求请参阅磋商文件第五部分用户需求书。
二、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投标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或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书(复印件)(开标前三个月内),或其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06月至2021年11月内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供应商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完成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网上登记(提供网页截图),并且须被列入最新一期《江苏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名单》;
6、供应商须在南京主城区(不含溧水、高淳、六合)有固定的评标场地及配套的设备设施,提供相应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材料,以及能够满足评标的场地、设施、设备的证明材料;如提供开标场所使用权证明材料的,使用期限必须涵盖本项目服务期限(即2022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不覆盖的作废标处理。
7、提供供应商拥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能力的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件,包含但不限于:
①承诺为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委托的招标及采购代理项目指定专人负责,项目负责人***
②拟为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招标采购项目提供代理服务的团队介绍及成员从业资格证明;
③提供供应商为上述团队成员缴纳的最近半年养老保险金缴费清单材料原件,加盖社保中心公章(可使用互联网版本);
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或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本次招标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六、响应文件接收及磋商时间地点:
1.接收时间:2021年12月17日上午9:00前(超过规定时间将拒收)
2.接收地点: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办公楼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标办)
3.磋商开始时间:2021年12月17日上午9:30
4.磋商地点: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办公楼国资处会议室119室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陆老师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