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直属单位-运三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3号线江湾镇站等18台三菱无障碍电梯限速器装置改造项目
三、采购预算:32.2819万
四、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根据国家相关要求,无障碍电梯限速器安装在电梯井道内,应能从井道外接近,以便于检查和维修,特检院于2021年6月8日现场检查时发现此类问题,并出具检验意见通知书,故需对轨道交通3号线江湾镇站、大柏树站、赤峰路站、中潭路站、镇坪路站、金沙江路站、延安西路站、虹桥路站、宜山路站共18台三菱无障碍电梯限速器装置进行改造。
五、采用单一来源理由: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采用特殊采购,因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六、补充说明: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安装维修分公司作为3号线三菱电梯的生产、安装及维保单位,熟悉电梯系统设备状况及现场情况,并作为该种类设备的唯一供货方,为便于维保管理及保证项目的执行质量,故拟通过单一来源公示方式委托该单位承揽“3号线江湾镇站等18台三菱无障碍电梯限速器装置改造项目”。
七、拟定供应商: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安装维修分公司
八、实施单位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上海地铁第三运营有限公司 地点:上海市虹口区东宝兴路369号 受理电话:***
九、质疑意见受理方式: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或七个自然日内,向上海地铁申通集团有限公司法务(合约)部或纪检监察室提出意见,网上受理邮箱eps@shmetro.com。
(法务)合约部受理电话:***
纪委监察室受理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