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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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2.13 |
地 区: | 平湖市 |
内 容: |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群**安置房工程二期施工监理 ,在 ***发展和改革局 以 发改经开投[****]**号、平发改经开投[****]*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招标人为**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 |
关键词: | 监理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群东区安置房工程二期施工监理 ,在 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发改经开投[2021]39号、平发改经开投[2021]2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招标人为平湖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位于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宏建路以南,平湖大道以西,兴平三路东侧地块。
2.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为12289.73㎡,其中住宅建筑面积为10312.2㎡,包括新建3幢5层住宅,一幢4层住宅。非机动车库建筑面积为1585.22㎡,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为38.11㎡,闷顶层面积为354.2㎡,包括建筑、结构、室内装饰、电气、消防报警系统、给排水、消防等工程,同时配套小区内道路、区域管网景观绿化等区域设施。
2.3招标范围: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群东区安置房工程二期建筑(含桩基)、安装(含电气系统、给排水系统、空气能热水器、综合布线、有线电视、门禁对讲系统工程等)、附属工程(含道路、围墙、停车位、雨污水、景观绿化、景观电气、汽车充电桩、室外进线电缆)等内容全过程施工监理工作(含工程质保期间的技术指导及保修整改现场的监理)。
2.4计划监理服务期:425日历天(按实际施工期),并适当延长和提前介入不少于90日历天
2.5 按(嘉建【2017】1号)文规定,本项目属于房屋建筑工程三类项目。
2.6 本次招标工程单项合同估算价为32.55万元,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或综合资质。
3.2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
3.3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浙江省外投标人须具有《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下载地址:***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1 年 12 月 6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电子邮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 12 月 13 日 14 时 00 分,地点为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兴三路333号永兴大厦二楼205。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jxszwsjb.jiaxing.gov.cn/phmain/)发布。
7. 特别说明7.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仟元整,以银行汇票的形式从公司总部基本账户出具,通过电汇、支票、现金、保函、网银等形式提交或汇入的一律拒收。(注:基本账户开户在平湖农商银行经开支行的可采用转账支票形式)。
户 名:平湖市人民政府钟埭街道办事处基建专户
开户行:平湖农商银行经开支行
帐 号:2010 0000 0390 746
7.2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7.3疫情期间,请参加投标的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做好个人防护措施,提供身份证原件及“支付宝”或“浙里办”APP申领的嘉兴健康码绿码;配合现场体温检测,不超37.2℃。否则拒绝参与投标。
8. 联系方式***招 标 人:平湖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平湖市永兴路1000号 地址:***
邮 编: 314200 邮 编: 314200
联 系 人: 赵先生 联 系 人***
电 话:0573-85620066 电 话: 0573-85126112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021年12月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