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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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2.23 |
招标代理: | 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 |
地 区: | 丽水市 |
内 容: | 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QSL****-**号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鹤湖水生态提升工程已由***发展和改革局以青发改审****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水利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企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建设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 |
招标序号:QSL2021- 16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田县太鹤湖水生态提升工程已由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青发改审2021 16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青田县水利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企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工程建设主要包括北岸滩地修复,南岸人工沙滩修复,龙津箱涵闸改造,湖口段及湖口头段堤防标准化建设,瓯江干堤景墙修复及湖口头至沙湾段绿化工程。
工程招标控制价:804.6060万元
质量要求: 合格 工期要求:10个月
本项目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
3.3项目技术负责人***
3.4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本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体为:①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
3.5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至少各配备1人且必须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中国水利企业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3.6根据浙江省水利厅浙水建201323号文的有关规定,企业在参加投标前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本企业的相关信息〔主要指投标单位、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4、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获取
2021年12月03日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青田)(http://lssggzy.lishui.gov.cn/qtweb/)上发布并供下载。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为2021年 12 月 23 日0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六楼交易大厅(塔山路101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青田)(http://lssggzy.lishui.gov.cn/qtweb/)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田县水利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青田县瓯南街道江南大道146号 地 址:***
联系人:徐安娜 联系人***
电 话:0578-6508525 电话/传真:***
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 12 月 03 日
附件:
青田县太鹤湖水生态提升工程-12.3-定稿.doc |
控制价.zip |
清单.zip |
招标公告.docx |
招标公告.pdf |
施工图.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