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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路禅城段(禅西大道-桂澜路)道路工程配电工程

信息发布日期:2021.12.03 标签: 广东省招标 佛山市招标 道路招标 路招标 
加入日期:2021.12.03
截止日期:2021.12.27
招标代理: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 区:佛山市
内 容:**路**段(禅西大道-桂澜路)道路工程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项目**路**段(禅西大道-桂澜路)道路工程配电工程由三个项目组成,分别为:(*)**路***段(禅西大道-汾江路)提升改造工程配电工程;(*)**路(汾**路至**公园南侧)道路工程配电工程;(*)**路***段(***-桂
关键词: 道路 路
 
招标公告正文

东平路禅城段(禅西大道-桂澜路)道路工程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东平路禅城段(禅西大道-桂澜路)道路工程配电工程由三个项目组成,分别为:(1)东平路禅城西段(禅西大道-汾江路)提升改造工程配电工程;(2)东平路(汾江南路至佛山公园南侧)道路工程配电工程;(3)东平路禅城东段(东平桥-桂澜路)提升改造工程配电工程。

东平路禅城西段(禅西大道-汾江路)提升改造工程已由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禅发改投审〔2020〕76号批准(备案)建设,东平路(汾江南路至佛山公园南侧)道路工程已由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禅发改投审〔2021〕4号批准(备案)建设,东平路禅城东段(东平桥-桂澜路)提升改造工程已由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禅发改投审〔2020〕77号批准(备案)建设,配电工程为上述三个项目的配电项目,招标人为佛山市禅城区公路交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东平路禅城西段(禅西大道-汾江路)提升改造工程配电工程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禅政数监管〔2021〕152号核准,东平路禅城东段(东平桥-桂澜路)提升改造工程配电工程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禅政数监管〔2021〕151号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东平路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为东平路提升改造工程,起点位于禅西大道石湾大桥桥底顺接现状忠信路,路线大致呈西北-东南走向,东至东平路与桂澜路的平交口,全长约11km。本次项目划分为西段、中段及东段三个项目,其中西段(禅西大道至汾江路)全线长约5.7km;中段(汾江南路至佛山公园南侧)全线长约1.7km;东段(东平桥至桂澜路)全线长约3.5km。

2.3 工期:

(1)东平路禅城西段(禅西大道-汾江路)提升改造工程配电工程:定额工期:198日历天,计划工期为16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计划开工时间2021年12月;计划竣工时间2022年6月。

(2)东平路(汾江南路至佛山公园南侧)道路工程配电工程:定额工期:59日历天,计划工期为5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计划开工时间2021年12月;计划竣工时间2022年2月。

(3)东平路禅城东段(东平桥-桂澜路)提升改造工程配电工程:定额工期:81日历天,计划工期为65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计划开工时间2021年12月;计划竣工时间2022年3月。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13,237,719.22(元)

其中:(1)东平路禅城西段(禅西大道-汾江路)提升改造工程配电工程:7,441,076.67元;

(2)东平路(汾江南路至佛山公园南侧)道路工程配电工程:1,037,708.57元;

(3)东平路禅城东段(东平桥-桂澜路)提升改造工程配电工程:4,758,933.98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本工程包含西段、中段、东段共3个项目,工程内容包括:

2.5.1 东平路禅城西段(禅西大道-汾江路)提升改造工程配电工程:

道路全线长约5.7km;计划新建4台箱变为其道路上用电设施供电。箱变电源接入需新建2孔电缆通道,新敷设ZR-YJV22-8.7/15kV-3×120mm2电缆。低压需新建路灯控制箱(含基础,接地网组),由箱变至路灯控制箱利旧预埋管新敷设YJV-0.6/1kV-4*120+1*70电缆。

2.5.2 东平路(汾江南路至佛山公园南侧)道路工程配电工程:

道路全线长约1.7km;计划新建1台箱变为其道路上电设施供电,箱变电源接入需新建2孔电缆通道,新敷设ZR-YJV22-8.7/15kV-3×120mm2电缆。

2.5.3 东平路禅城东段(东平桥-桂澜路)提升改造工程配电工程:

道路全线长约3.5km;计划新建2台箱变为其道路上用电设施供电,箱变电源接入需新建2孔电缆通道,新敷设ZR-YJV22-8.7/15kV-3×120mm2电缆。低压需新建路灯控制箱(含配基础,接地网组件等),由箱变至路灯控制箱利旧预埋管新敷设YJV-0.6/1kV-4*120+1*70电缆。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能源局(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其下属监管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或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4.2.4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1年6月至2021年11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

4.7 专职安全人员1 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 个月,即2021年6月至2021年11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1年12月03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 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26万 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7日0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27日0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禅城区公路交通发展中心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轻工南五街6号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

电   话:0757-82211035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5号创业大厦1603室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

电   话:0757-83284195

传   真:0757-83120345

电子邮件***

 

2021年12月03日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招标公告编制人: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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