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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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2.09 |
招标代理: | 浙江惠同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丽水市 |
内 容: | 招标编号:ZJHT****A** *、招标条件 ***蔡源乡水毁应急修复工程 已由***水利局 ***财政局文件以遂水利发【****】**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蔡源乡人民政府。************** 受业主委托代理本工程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经有关部门批准,对该工程施工 |
招标编号:ZJHT2021A52
1、招标条件
遂昌县蔡源乡水毁应急修复工程 已由遂昌县水利局 遂昌县财政局文件以遂水利发【2021】7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遂昌县蔡源乡人民政府。浙江惠同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受业主委托代理本工程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经有关部门批准,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资金: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水利救灾资金、安全度汛资金和县级财政配套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 100%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遂昌县蔡源乡水毁应急修复工程位于遂昌县蔡源乡蔡和村和双溪村。工程主要建设内容:(1)土方开挖及填筑;(2)C15砼灌砌石挡墙;(3)C15砼灌砌石堰体等。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工程招标控制价为:88.5621万元;
计划工期:2022年3月20日前完工;质量要求: 合 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且目前无在建工程或(预)中标工程;
3.3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3.4 本工程投标人需配备的其它专业技术人员:水利工程专业的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至少各配备1人,并具有相应的上岗证。
3.5 根据浙招办[2009]23号文和浙水建〔2008〕13号文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及其拟投入本标段的项目负责人***
3.6 根据浙江省水利厅浙水建[2013]23号文的有关规定,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在参加投标前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本企业的相关信息。
3.7 项目经理与资质证书中载明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3.8 近三个月(2021年9月、10月、11月)企业人员正常缴纳养老保险总数不少于50人;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资格审查投标人须提交的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索取途径
2021年12月3日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遂昌)(其它交易)” http://lssggzy.lishui.gov.cn/scweb/上发布并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12月 9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 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开标大厅(遂昌县妙高街道君子路276号)。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其他规定
8.1 投标人有串标、围标、虚假投标及其它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其它相关规定的,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8.2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按照《丽水市建筑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管理规定》(丽政办发[2013]3号)、《丽水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3]89号)、《丽水市水利局关于实施丽水市水利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的通知》(丽水利建[2018]61号)、《丽水市水利局关于水利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缴纳的补充通知》文件规定缴纳及退还。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按遂水利发【2018】79号遂昌县水利局 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遂昌县水利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执行。
8.3 根据《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关于共同做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意见》要求对中标人进行行贿档案查询。
8.4 投标函空格处必须用电脑打印(除签字盖章及下浮率外),不允许用手写,否则作废标处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遂昌县蔡源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惠同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建明 联系人***
电 话:15957825720(675720) 电 话:0578-8520478
地 址:遂昌县蔡源乡 地 址:遂昌县妙高街道水阁路192号二楼
日期: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