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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荣昌区公安局刑侦支队办公家具采购(第二次)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1.12.03 标签: 重庆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1.12.03
截止日期:2021.12.10
招标代理:重庆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区:重庆市
内 容:************(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区**局的委托对*****区**局刑侦支队办公家具采购(第二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询价。 一、询价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元) 询价保证金(元) 备注 *****区**局刑侦支队办公家具采购(第二次) *
 
招标公告正文

重庆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市荣昌区公安局的委托对重庆市荣昌区公安局刑侦支队办公家具采购(第二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询价。

一、询价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元)

询价保证金(元)

备注

重庆市荣昌区公安局刑侦支队办公家具采购(第二次)

175000

3500

所采购货物必须为中国境内大陆地区生产。

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

三、询价资格

询价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若供应商为制造商提供:

1.1制造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2制造商具有合法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3制造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4制造商具有合法有效的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

1.5制造商具有合法有效的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2.若供应商为代理商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合法有效的: 2.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4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

2.5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四、询价相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询价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荣昌区)(https://www.cqggzy.com/rongchangweb/)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采购内容。

(二)询价文件公告期限:2021年12月 3  日至2021年12月 9  日。

(三)采购文件发售

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递交响应文件时现场缴纳)。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足额缴纳了保证金;

3、缴纳了报名费。

(五)询价地点: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当日一楼大厅LED显示屏公告)

(六)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1年12月  10 日北京时间 9:30   。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 10  日北京时间 10:00   。

(八)询价开始时间: 2021年12月 10 日北京时间 10:00   。

五、保证金

(一)供应商按本项目规定的询价保证金金额进行缴纳(询价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询价采购内容”),由供应商从其账户将询价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询价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 10  日北京时间10:00 。

询价保证金缴纳信息:
    户  名:重庆市荣昌区财政局

开户行:重庆银行荣昌支行

账  号:630101040011672-4

供应商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注明重庆市荣昌区公安局小账号:604015101重庆市荣昌区公安局刑侦支队办公家具采购(第二次)项目投标保证金(项目名称可简写)。未备注的供应商按无效询价处理。

1.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汇款的时间要求;请供应商使用网银及柜台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本项目不接收柜台现金存款、结算卡、刷POS机及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缴纳保证金(如:微信支付、支付宝等方式),如果由于供应商未按以上约定方式缴纳保证金导致无法采购和无法退付保证金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为了方便保证金的核查与退还,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需同时递交以下材料:

①递交询价保证金银行转账凭据(加盖供应商公章)。

②递交供应商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递交“投标人信息卡”(格式详见附件),内容填写完整,加盖公章。

注:以上资料单独递交,不需要密封。
    3. 保证金必须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和金额缴纳。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至供应商的“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上。

2.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至成交供应商的“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上。

六、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分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中, 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响应,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四)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采购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采购。

(五)本项目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布的采购文件及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荣昌区)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采购文件、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六)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七)询价费用:无论询价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询价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询价采购。

(九)参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十)为减少响应误差,供应商自行到现场踏勘,并对考察中获取的现场资料负责。不论供应商是否考察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响应文件前已经了解现场情况。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荣昌区公安局

联系人***

电  话:023-61479027

地  址:重庆市荣昌区昌元街道昌龙大道29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项目业务联系人

联系人***

电  话:19112241076   

地  址:重庆市荣昌区昌龙大道37号瑞尔国际2号楼14-5

2.质疑接收联系人***

联系人***

电  话:19112241076

3.投标保证金退联系人***

联系人***

电  话:023-61479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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