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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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2.24 |
招标代理: |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代理机构:************ 项目经办人:龙水秀 项目负责人:黄思华 项目概况 *****区**镇石月村、石下村村级污水处理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客都大道中合财富广场*号楼*楼(**************分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 |
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龙水秀 项目负责人***
梅州市梅县区城东镇石月村、石下村村级污水处理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中合财富广场3号楼3楼(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4日 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采购计划编号:441421-2021-02493
项目编号:441421-2021-02493(本地计划编号:m3-202111-76002-243)
项目名称:梅州市梅县区城东镇石月村、石下村村级污水处理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8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污水处理设施设备):
合同包预算金额:4,88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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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货物 | 污水处理设施设备(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内容) | 1(批) | 详见招标文件 | 4,880,000.00 | 4,692,2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满之日止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复印件),或者提供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由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同时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由供应商基本账户登记备案的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上册正本内】。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所属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凭证(复印件)和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污水处理设施设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污水处理设施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并将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或网页截图作为证据留存,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
时间:2021年12月04日至2021年12月10日,每天上午00:09: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中合财富广场3号楼3楼(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1年12月24日 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中合财富广场3号楼3楼(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开标地点: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中合财富广场3号楼3楼(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详见附件)。
说明: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完成供应商用户注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名称:梅州市梅县区城东镇人民政府
地址:***
联系方式***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电话:***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