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列表| 付费指导| 会员中心| 400-633-1888
 招标网首页 | 招标 招标公告 中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免费公告 近期招标 | 项目 拟在建项目 VIP独家项目 业主委托项目 | 企业 业主 供应商 招标机构 | 资讯 项目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历年招标公告 > 2021.12.03招标公告 > 塘厦镇行政区办公大楼公共设施维护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塘厦镇行政区办公大楼公共设施维护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1.12.03 标签: 广东省招标 东莞市招标 公共设施招标 
加入日期:2021.12.03
截止日期:2021.12.24
招标代理:东莞市骏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区:东莞市
内 容:***************受***塘厦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塘厦镇行政区办公大楼公共设施维护维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塘厦镇行政区办公大楼公共设施维护维修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
关键词: 公共设施
 
招标公告正文

东莞市骏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东莞市塘厦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塘厦镇行政区办公大楼公共设施维护维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900024-2021-01281

二、采购项目名称:塘厦镇行政区办公大楼公共设施维护维修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6,613,907.25元

四、采购数量:1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包号

说明

包A

塘厦镇行政区办公大楼消防系统保养维修项目

包B

塘厦镇行政区办公大楼空调维护保养服务采购项目

包C

塘厦镇行政区办公大楼弱电智能化保养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包D

塘厦镇行政区办公大楼电力系统保养维修项目

六、供应商资格:

1、一般要求(适用于所有子包):

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主体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加投标时还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1.1.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1.1.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参考格式“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置情况”、“拟投入本项目设备设施配置情况一览表”);

1.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2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

1.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特殊要求:

2.1包A:无

2.2包B:无

2.3包C:无

2.4包D: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或更换资质证书前有效期内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上述资质要求,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0年11月30日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在更换资质证书前有效期内适用于本项目资质证书的均为有效资格条件。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须满足的资格要求(适用于所有子包):

3.1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中小微企业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参考格式)。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12月3日 至 2021年12月10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东莞市骏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4日上午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迎宾大道13号行政办事服务大楼211室

十、开标时间:2021年12月24日上午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迎宾大道13号行政办事服务大楼211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三、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东莞市骏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传 真:0769-26986988            电子邮箱***

 

 

 

发布人: 东莞市骏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1年12月3日

地区导航
  • 华东: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 华北: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 东北: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 华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 西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 西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 华中: 河南 湖北 湖南
  •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电话: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