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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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2.13 |
招标代理: | 甘肃安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兰州市 |
内 容: | 0048190414 |
刘家堡街道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重建安置小区项目1#、2#、5#、7#、8#楼及地下车库智能化施工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刘家堡街道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重建安置小区项目1#、2#、5#、7#、8#楼及地下车库智能化施工项目已由兰经开经发【2021】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兰州市安宁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安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刘家堡街道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重建安置小区项目1#、2#、5#、7#、8#楼及地下车库智能化施工项目
2、建设地点:兰州市安宁区
3、工程规模:1号楼、2号楼、5号楼、7号楼、8号楼及地下车库的访客对讲系统与出入口管理系统、电梯五方通话;1号楼、2号楼、5号楼、7号楼、8号楼及地下车库与室外的视频监控系统;7号楼消控室设备安装及配套工程;数据中心设备安装及配套工程;地下车库出入管理系统。
4、计划总工期: 15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 01月2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 06月18日
5、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全部智能化安装工程(具体以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
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7、资金来源:政府投资、专项补助、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等。
8、项目投资:265万元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的规定,自2021年7月1日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止,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的,统一延期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申请人须具有近三年(2018年11月至今)同类工程业绩(以施工合同原件和中标通知书为准);
4、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2018年度-2020年度合法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是注册在本企业的在职人员,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安全生产负责人***
6、申请人需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
7、申请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审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8、各申请人请依据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在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具体以甘建建﹝2021﹞231号文要求为准)上报工程项目投标信息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将系统生成的《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确保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与监管系统里填报并承诺的一致;
9、申请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的;
10、申请人基本信息可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平台的门户网站查询;
11、根据兰州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申请人应按“通知”明确的格式,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
1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五、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21年 12 月 02 日至2021年 12 月 07 日(北京时间),下同;
2.获取地点:通过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lzggzyjy.lanzhou.gov.cn/)在线免费获取招标文件。需要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请点击“我要投标”按钮(http://lzggzyjy.lanzhou.gov.cn/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本项目后续工作。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递交时间:2021年 12 月 13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申请人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兰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端口在线上传电子申请文件(.SGEF格式一份、.CZR格式一份,申请文件编制工具应与资格预审文件一致,上传通道于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4小时开启)。
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 注:
(1)申请人按甘建建〔2015〕436号、甘建法〔2019〕377号文规定,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为本项目负责人***
(2)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采用甘肃交易通建设工程招标工具编制,请各申请人选择相应的申请文件编制工具编制申请文件。
(3)关于原件的说明: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证书等各类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或者电子证照编入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对其真实性负责,不再递交原件备查。
3、接收异议方式:书面形式
联系部门:兰州市安宁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4、接收投诉的方式:书面形式
联系部门: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注:中标后,招标人有权查阅中标人各项资格证明原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zggzyjy.lanzhou.gov.cn/) 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兰州市安宁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安宁堡家园东区5、6号商铺
联 系 人:刘振宇
联系电话***
2、招标代理单位:甘肃安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西路兰州中心写字楼2121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备案单位: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2021年 12 月 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