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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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2.24 |
地 区: | 西藏自 |
内 容: | 第一章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洞嘎镇聂村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年**月**日前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时间)前递交磋商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朗财采**********号 项目名称:*****洞嘎镇聂村乡村**示范村建设项 |
项目概况:
林芝市朗县洞嘎镇聂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2021年12月14日前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磋商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朗财采2021111701号
项目名称:林芝市朗县洞嘎镇聂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646.00万元
最高限价:247.71万元
采购需求:
新建村级组织活动中心590.48㎡,以及附属设施;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12月3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6月30日
(具体开竣工时间以合同为准)
建设地点:林芝市朗县洞嘎镇。
招标编号:LZZQ2021-CG001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根据藏建市管【2020】89号文件第二章第九条规定,在我区行政区内承揽政府投资或者政府投资占控股和主导地位的项目,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吸纳西藏籍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在制定招标文件时按照以下原则做好岗位开发:
(一)承揽政府投资或政府投资占控股和主导地位的投资项目,建设工程企业应当吸纳西藏籍高校毕业生并就业满1年的至少1人以上;
(二)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投资每递增5000万元,吸纳西藏籍高校毕业生就业人数增加1人,就业人数达到20人以上,不再作投资递增要求;
(三)工程服务企业服务费单项合同估算价100万元以上的项目,服务费每递增100万元,吸纳西藏籍高校毕业生就业人数增加1人,就业人数达到10人以上,不再作服务费递增要求;
(四)鼓励农牧民施工企业积极吸纳西藏籍高校毕业生,并培养其为企业骨干人员。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关于促进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的政策落实:供应商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报价评审。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1资质条件: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2财务要求:
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完整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按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经审计的完整财务报告)
4.3业绩要求:
近三年具有建筑工程业绩不少于1个。
4.4信誉要求:
近三年无不良记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网站任一网站无不良记录。
4.5项目经理资格:
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6其他人员要求:
4.6.1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
4.6.2有适应本项目专业的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劳务员并持有相应上岗证书。
4.7其他要求:
4.7.1提供了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4.7.2提供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本年度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7.3提供了可充分满足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4.7.4提供了有效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7.5提供了“供应商关联企业情况声明”。各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单位负责人***
4.7.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供应商无违法记录并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在以上三大网站任何一个网站出现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出现过重大行政处罚记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4.7.7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施工、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
5.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和政策;
6.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本项目涉及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7.区外企业需按藏建市管函〔2013〕119号文要求进行备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3日至2021年12月14日,每天上午9:30至13:00,下午15: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及西藏自治区工布新年除外)
地点:林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
方式:现场获取,须提交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需提供法人资格证明;被授权人参加报名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注:1、符合上述要求的供应商,将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胶装成册,未胶装成册不予报名。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850元,售后不退。
2、投标人参与开标现场的委托人应与获取招标文件时委托人一致,现场应持购买招标文件收费回执。
四、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2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林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本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注册资金、流动资金等方面能满足本项目施工要求,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本招标公告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3.根据《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
4. 根据“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促进就业暂行办法》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89号)”文件要求,中标单位在中标后必须按照以下原则做好岗位开发:
(一)承揽政府投资或政府投资占控股和主导地位的投资项目,建设工程企业应当吸纳西藏籍高校毕业生并就业满1年的至少1人以上;
(二)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投资每递增5000万元,吸纳西藏籍高校毕业生就业人数增加1人,就业人数达到20人以上,不再作投资递增要求;
(三)工程服务企业服务费单项合同估算价100万元以上的项目,服务费每递增100万元,吸纳西藏籍高校毕业生就业人数增加1人,就业人数达到10人以上,不再作服务费递增要求。
(四)鼓励农牧民施工企业积极吸纳西藏籍高校毕业生,并培养其为企业骨干人员。如供应商未按照上述要求提供加分凭证的,予以废标处理。
注:供应商须提供7月1日以后打印的西藏大学生加分凭证,未按要求提供的,予以废标处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西藏自治区林芝市朗县沿江路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林芝中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林芝市巴宜区幸福小区C2区2栋一单元801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