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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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2.07 |
招标业主: | 怀化市第一人民医院 |
地 区: | 怀化市 |
内 容: | 根据医院工作要求,需对医院家属区、治疗区范围内所有的化粪池、检查井和排污沟等清淤项目进行招标,现采用发布公告进行院内招标,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名称:*********化粪池、检查井、排污管道清淤项目。 二、招标备案编号: ************ 三、采购项目基本概况及要 |
关键词: | 检查井 |
根据医院工作要求,需对医院家属区、治疗区范围内所有的化粪池、检查井和排污沟等清淤项目进行招标,现采用发布公告进行院内招标,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名称:怀化市第一人民医院化粪池、检查井、排污管道清淤项目。
二、招标备案编号: 202111303138
三、采购项目基本概况及要求
1、采购项目最高限价:15万元/年(总包干)。(此价格包含:家属区、治疗区所有化粪池、检查井、排污管道清淤费。合同有效期内,如出现化粪池、检查井、排污管道数量增减,合同总价不不变。)具体数量清单见附件。
2、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采用一轮报价的方式。
3、合同期限:本次化粪池、检查井、排污管道清淤项目招标的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实行年签制(每年一签)。
4、付款方式:每年清淤三次,每次清淤周期为15天,每年4月30日、8月30日,12月30日前完成,每次清淤完工,经医院相关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三分之一。
5、每次清淤必须清理干净,清出的垃圾和淤泥由供应商负责转运至污物处理地依法进行处理。
6、合同有效期内,中标供应商务必保证医院家属区、治疗区所有化粪池、检查井、排污管道畅通,如发生堵塞,接到医院通知后,必须1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疏通。
7、清理化粪池属于有毒有害作业,供应商的作业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佩戴相关安全防护设备才能下井专业,在作业过程中发生一切安全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具有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以下文件须盖公章):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3)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人不是企业法人的需出具该企业的代理委托书,并携带本人身份证件。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六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6)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六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7)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政,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社保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
(2)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3)垃圾转运证(沿途路线)
(4)有专业队伍(需持有安全培训合格证书)
(5)有专业运输车辆(环卫部门审批的车辆)
(6)专业的处理场所(缴纳垃圾处理费发票凭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化粪池、检查井、排污管道清淤项目将使用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平台采购,入围单位需在招标前签订《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平台承诺书》,如在中标后不履行该同意书,院方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中标单位按照顺位进行顺延。
五、报名须知:
1、投标人报名需提供本次采购文件中第四条第1款和第2款所要求的所有资料,如资格初审不合格将不得参加正式投标。
2、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胶装投标文件(一份正本,两份副本),并将报价单编制进投标文件,密封带至现场。未按要求编制招标文件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7日(工作日每天:8:00-12:00;14:30-17:30)。
4、报名地点:住院E区6楼610室总务科。
联系电话***
5、招标时间:2021年12月7日下午15:00
6、招标地点:教学楼9楼评标室。
总务科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