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1.30 |
---|---|
截止日期: | 2021.12.10 |
地 区: | 天津市 |
内 容: | 中国石油**石化VOC检测服务项目(****—****)重新招标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石化分公司VOC检测服务项目(****—****)重新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中国石油**石化VOC检测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ZY**-TJ**-FW***C *. 招标条件 中国石油 |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大港石化分公司VOC检测服务项目(2022—2024)重新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大港石化VOC检测服务项目(2022—2024)
招标编号:ZY21-TJ02-FW024C
1. 招标条件
中国石油物资天津有限公司受中国石油大港石化公司委托,就 中国石油大港石化VOC检测服务项目(2022—2024) 进行 国内公开招标 ,项目业主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大港石化分公司 ,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大港石化分公司 进行 国内公开招标 ,项目业主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大港石化分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按照《石化企业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指南》、《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的相关要求,公司每年需要开展LDAR检测工作。
2.2 招标范围:
根据《石化企业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指南》、《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的要求,委托技术服务单位在公司范围内开展LDAR检测工作及相关报告编制,具体包括公司所有生产装置、罐区、装卸车栈台、污水集输处理设施,各类检测点折合约50万点次/年,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2.3 服务地点:大港石化公司属地范围内。
2.4服务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5服务标准:按照法规要求进行LDAR检测,满足甲方及其当地政府要求;厂区安排人员常驻,可以随时按照甲方要求开展检测;能够按甲方要求出具各类检测报告;遵守中国石油保密相关规定。
2.6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符合《石化企业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指南》《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要求;负责大港石化公司相关数据统计;满足集团公司VOC管控有关要求及大港石化公司《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管理办法》要求。
2.7项目标段划分:
□是,划分为:
R否
R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法人资格。
R投标人近三年未发生质量、安全、环保事故。
£其他:
近3年企业经济效益良好,不存在资不抵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R提供近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在中石油集团公司所属企业中近三年(2018-2020)LDAR检测不少于三项单笔合同200万元及以上的业绩(投标人需提供业绩合同、发票及业主单位各年度服务评价证明)。
R需提供合同扫描件。
□其他: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R未被中石油同级(及以上)企业通报或列入黑名单。
3.5 人员要求:投标人在甲方厂区安排不少于10人(包括项目负责人***
(1)设备要求:专用于本项目的氢火焰离子化检测仪(通过防爆认证)不少于 6台、红外热像仪不少于1台(提供设备编号备查)。
(2)质量要求:达到相关验收标准或规范合格标准或以上。
3.7 联合体要求:
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 2021年 11 月 30 日至2021年 12 月 6 日16:00内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有关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
②按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售价向本公告指定账号电汇购买标书款。
4.2招标文件不拆分包售卖,每套(共 1 包)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①只接受电汇,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
②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2021 FW024C标书款”;
③电汇 账户名称:中国石油物资天津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市河西区佟楼支行
账 号:0302060819300309002
联 行 号:102110000390
4.4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电汇后网上下载文件的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在2.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2.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汇款)后,将电汇底单、购买标书登记表发送至招标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
4.5潜在投标人应在付款成功后,将汇款单复印件或网银交易截图,连同招标公告附件中的《发票开具信息表》可编辑版(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电子文件发送至中国石油物资天津有限公司tjwangjiaona@cnpc.com.cn同时抄送327725666@qq.com邮箱(邮件主题标明投标人单位名称),以开具标书费发票。
4.6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https://www.cnpcbidding.com“通知公告栏目”的“操作指南”中“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即可下载“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zip”。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电子版提交的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5.1.1网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提交:
①提交时间:建议于2021年 12 月 9 日9:00(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之前通过“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提报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②投标截至时间见4.1,投标截至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潜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5.4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不接受其他形式);
②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单独汇出,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到达指定帐户;
③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2021 FW024C投标保证金”。
收款单位等信息与本公告4.3③条款相同。
6. 开标
6.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1年 12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发布。
8. 其它
8.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
8.2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石化分公司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油田花园路东口
联 系 人***
电 话:022-2596882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天津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160号
联 系 人***
电 话:010-62065813
传 真:010-62065583
电子邮件***
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
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座席)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附件 | 用于退还保证金的信息表格式.xls | 投标客户端20180424-500M版本.rar | 发票开具信息表 .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