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阜宁县人民医院委托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就阜宁县人民医院陪护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1009-2141HOLLYM30
二、采购项目名称:阜宁县人民医院陪护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四、采购项目概况(包括内容、用途、数量、报价要求等,详情见采购文件):
阜宁县人民医院陪护管理服务;本次采购服务期限1年。本项目最低限价为服务收入的5%,低于此最低限价按无效标处理。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 11 月 29 日至2021年 12 月 3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资格条件扫描并加盖公章发送至采购人指定邮箱:1013904000@qq.com,进行报名,报名审核通过后,即可通过电子邮件***
2、投标人应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招标人不保证通过报名审查即通过资格审查。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已报名但未认购招标文件的投标将不予接收)。
2、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开标。投标人应派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准时出席。若未前来出席开标会,则视为放弃投标。
3、目前仍处于疫情防控期间,进入开标室的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并出示健康码,全程佩戴口罩,并请自觉接受身份核验,体温检测正常方可进入。
递交方式:以现金形式支付,开标当天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是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人一次性退还投标保证金。
十一、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