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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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长沙市 |
内 容: | 一、功能及要求: 满足采购人要求 二、相关标准: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三、技术规格: 详见附件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日内完成货物安装调试; *.*交货地点:采购货物部署至***长郡梅**中学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一、项目建设要求及说明 *. 产品运输、保管及保险 |
关键词: | 笔记本 电脑 中学 |
满足采购人要求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详见附件
1.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货物安装调试;
1.2交货地点:采购货物部署至长沙市长郡梅溪湖中学指定地点。
一、项目建设要求及说明
1. 产品运输、保管及保险、安装调试
1.1中标人负责产品到项目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并将货物清单电子档交采购人)。
1.2 中标人负责产品在产品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1.4 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等,移交采购人。
2. 测试验收
2.1 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2 采购人在接收产品时,可随机抽取部分产品,送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如检测不合格,采购人拒绝接收。
2.3本项目按长沙市《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档规定,按政府采购简易程序组织验收。在验收实施过程中,允许对产品进行使用性测试,及破损性实验。测试过程中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并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3. 质量保证
3.1 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厂生产的未经使用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3.2标的所有产品要求原厂整机二年(含电池)保修,保修期内二年免费上门服务。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原厂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更换或维修。
3.3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
4. 售后服务
4.1 产品维护。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 拟制定期维护计划。
2) 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回应措施。
3) 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回应措施。
4.2 技术支持
1) 提供7×24小时每周的技术咨询服务。
2) 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按政府采购简易程序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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