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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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长沙市 |
内 容: | 一、功能及要求: 完成湘江新区****-****年度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工作,包括每年不少于***个项目的检查工作及安全管理咨询服务工作。 二、相关标准: 国家、省*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及采购人的要求。 三、技术规格: /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实施时间:服务期共三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合同一年一 |
完成湘江新区2022-2024年度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工作,包括每年不少于100个项目的检查工作及安全管理咨询服务工作。
国家、省市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及采购人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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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施时间:服务期共三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合同一年一签。
2、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检查地点。
1、安全检查服务
2022年-2024年,每年检查项目不少于100个(3年检查项目不少于300个)。主要检查服务内容为:
(1)延伸检查施工现场,督查行业监管部门履职情况:参照国家、省、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规范化相关文件以及新区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管理细则,检查部门(单位)、公司的安全生产日常工作情况;施工作业现场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现场布置、材料堆放、人员防护、高空作业、动火作业、警示标牌、临边防护、高支模深基坑等安全措施与操作规范;检查安全日志、关键岗位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资质管理情况;施工设备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施工塔吊、升降机、起重机、搅拌机、钢筋作业场设备、混凝土作业设备等存在的安全隐患;工地消防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施工电气线路、用电设备、办公板房、员工宿舍用电、易燃可燃建筑材料、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消防设施等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2)督促隐患治理形成闭环:按照安全生产痕迹化管理要求,形成项目检查、问题交办、限期整改、结果反馈的管理闭环。所有检查资料进行整理、存档,形成书面检查报告。
(3)每年对检查情况出具至少1份通报,三年合同期内完成全部检查后,向新区安委办提交总体情况报告。
2、安全咨询服务
协助新区安委办制定安全生产巡查等制度,协助新区安委会定期或不定期对安委会成员单位或者在建项目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巡查工作;协助新区安委办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实施考核评分细则,年底组织对安委会成员单位进行年度安生生产考核。成交人须按要求派出1名专家常驻安委会办公室配合开展日常工作。
1、本项目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文)要求进行简易程序验收,验收依据为本磋商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投标服务方案及采购人提出的其他要求。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该类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1、投入本项目的服务团队成员不少于5人,并须安排照片、视频跟拍人员1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丰富的安全生产检查或安全隐患排查经验,能有效应对各类检查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并及时报告采购人。
2、每次检查成员人数不低于2名,其中至少1名具备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建筑施工安全专业)或高级工程师证书(建筑工程相关专业)。
3、成交人须按要求派出1名专家常驻安委会办公室配合开展日常工作,驻场专家须熟悉各类安全生产检查或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具备编制或修订安全管理制度、提供安全管理咨询服务的专业能力。驻场专家每周坐班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如遇特殊情况须离岗或请假的须经过采购人批准。
注:以上为采购需求暂定内容,具体以公示磋商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