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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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2.08 |
招标业主: | 平湖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地 区: | 平湖市 |
内 容: |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塘路东侧、毓秀**侧安置房南区工程已由***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投[****]***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结构实体质量抽样第三方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盐塘路东侧、毓秀路北侧安置房南区工程已由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投[2020]19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平湖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结构实体质量抽样第三方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位于当湖街道海盐塘路东侧,毓秀路北侧,规划乍王公路南侧,经一路西侧。
2.2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54296.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9638.3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23255.5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6382.78平方米。主要内容为:3幢21层高层住宅,2幢23层高层住宅,6幢26层高层住宅,4幢配套服务用房及地下汽车库组成。
2.3本次招标范围包括海盐塘路东侧、毓秀路北侧安置房南区工程实体的混凝土强度(结构主体采用回弹法、基础采用取芯法)、现浇板厚度、钢筋保护层、沉降观测、建筑物垂直度检测等。
2.4服务期:检测工作根据工程进度要求,检测人在接到通知后2天内进行检测工作,并在完成检测工作后5天内向发包人提交检测报告,所有检测完成后15天内提供完整的检测报告。
2.5检测要求:具体按嘉兴市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颁发的嘉建〔2016〕9号文件执行,如有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2.6 本次招标工程单项合同估算价约为40万元,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工程结构检测资质,并具有计量认证证书。
3.2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
3.3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浙江省外投标人须具有《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下载地址:***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1年11月29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电子邮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8日14时30分,地点为平湖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A08会议室(平湖市东湖大道617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jxszwsjb.jiaxing.gov.cn/phmain/ )发布。
7. 特别说明7.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以银行汇票的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柒仟元整),须从投标人总部基本账户出具,通过电汇、网银、支票、现金、保函等形式提交或汇入的一律拒收。
账户名称:平湖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平湖农村合作银行当湖支行
帐号:201000000525414
7.2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7.3疫情期间,请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做好个人防护措施,提供身份证原件及“支付宝”或“浙里办”APP申领的嘉兴健康码绿码;配合现场体温检测,不超37.2℃。否则拒绝参与投标。
8. 联系方式***招 标 人:平湖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平湖市长胜路410号 地 址:杭州市滨江区建业路418号地矿建设大厦13楼
邮 编:314200 邮 编: 314200
联 系 人:宋先生 联 系 人***
电 话:0573—85119739 电 话: 0571-86627207
传 真: / 传 真: 0571-86627207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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