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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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2.08 |
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各有关采购单位及供应商: 为进一步完善**医疗器械展览会政府采购工作机制,做优做强展览会数字化采购交易系统,更好地发挥展览会服务企业、服务医院、服务基层的平台作用,结合最新行业发展趋势和工作需要,展览会组委会拟对****年度展览会医疗设备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 |
关键词: | 政府 |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各有关采购单位及供应商: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医疗器械展览会政府采购工作机制,做优做强展览会数字化采购交易系统,更好地发挥展览会服务企业、服务医院、服务基层的平台作用,结合最新行业发展趋势和工作需要,展览会组委会拟对2022年度展览会医疗设备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主要调整内容
1.招标限额由7万元(含)-100万元(不含)调整至10万元(含)-100万元(不含)。
2.根据《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文件精神,展览会计划于2022年新增“中医、康复类”设备类别。
公开征集内容
针对上述调整内容,就以下七个方面进行意见征集:
1.招标限额调整的相关意见;
2.中医、康复类设备招标项目设立及参数建议;
3.展览会招标项目评分标准的修改意见;
4.展览会原有七大类设备技术参数的修改意见;
5.展览会原有七大类招标目录新增设备或类别需求;
6.政采云平台使用建议及意见;
7.其他与展览会政府采购工作相关的意见。
征集时间
2021年11月25日-12月8日。
其他事项:
请将相关反馈意见表格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交发送至邮箱:ghzx_yzh@189.cn,提供意见的经办人员请保持工作时间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 意见递交时间: 2021-12-08 17:00前
2. 意见递交方式: 邮件
3. 意见接收机构: 浙江医展会组委会
4. 联系人***
5. 联系电话***
6. 联系邮箱: ghzx_yzh@189.cn
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针对招标项目评分标准提交意见的,请填写招标意见登记表(详见附件1)并盖单位公章,邮件中须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针对中医、康复类设备招标项目标段设置及参数要求的相关建议,请参考原有七大类招标项目格式,邮件附件注明中医、康复类+建议标段及具体参数。
3.针对原有七大类新增标项的需求,邮件标题需标注为“类别+标项名称+单位名称”,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采购单位:①本单位在展览会上相关新增项目的采购计划需求(需单位公章);②新增需求标项的相关技术参数。
(2)供应商:①新增标项的技术参数;②2020年以来配置不低于本次所投同机型产品在浙江省范围内的公立医院所签的3份及以上信息完整、真实有效的采购合同。(若为2021年取得注册证的产品可不提供,仅需提供产品注册证扫描件)
4.针对政采云“医疗馆”采购交易平台的使用意见,填写政采云“医疗馆”使用意见登记表(附件2)。
5.针对展览会政府采购其他工作的意见建议,可形成独立文档作为邮件附件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