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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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局 项目名称:*****局****年度民警训练基地食堂劳务费单一来源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年度民警训练基地食堂劳务费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元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年度民警训练基地食堂劳务费 拟采购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乐清市公安局
项目名称: 乐清市公安局2022年度民警训练基地食堂劳务费单一来源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552500
单位: 元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2022年度民警训练基地食堂劳务费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5525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我局民警训练基地食堂原由乐清市新资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承担,2021年度合同将于2021年12月31日到期。经市财政局核准和局党委集体商议,拟对我局2022年度民警训练基地大楼食堂劳务费实行采购,定额13人,人均4.25万元,预算55.25万元。为加强民警训练基地大楼食堂财务和管理工作,保证食品安全,切实提高食堂服务质量和品质,保证食堂运营连续性,经综合考评原经营单位绩效,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确定原承包单位乐清市新资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为单一来源供应商。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乐清市新资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三、公示期限
2021年11月26日 至 2021年12月03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乐清市公安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地 址: 乐清市城南街道良港东路352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乐清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 系 人***
监管部门电话:***
传 真: 0577-57571325
地 址: 乐清市伯乐东路501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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