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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远县高石镇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第二批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施工队伍准入条件的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1.11.26 标签: 四川省招标 政府招标 
加入日期:2021.11.26
截止日期:2021.12.01
地 区:四川省
内 容:  为规范项目建设,保证项目工程质量,在严格履行民主程序、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对****年第二批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资金(基础设施)项目工程,采取公开选择施工队伍实行工程承包的方式建设。现将施工队伍准入条件公告如下:   一、施工队伍应具备的条件   (一)持有*场监管(工商行政管理
关键词: 政府
 
招标公告正文
  为规范项目建设,保证项目工程质量,在严格履行民主程序、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对2021年第二批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基础设施)项目工程,采取公开选择施工队伍实行工程承包的方式建设。现将施工队伍准入条件公告如下:

  一、施工队伍应具备的条件

  (一)持有市场监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2020年年报合格,按国家法律经营的企业;

  (二)施工队伍资质:须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四川省省外企业须持有《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三)近三年(2018—2020年,下同)无亏损,公告至报名期间,单位银行基本帐户存款余额 50 万元及以上;

  (四)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2018年—2020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五)须拟派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和公路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项目经理,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

  (六)施工队伍在报名前,须通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转账缴纳项目民办公助施工队伍保证金34.81万元。收款单位:威远县高石镇人民政府,账号:40840120000004430;开户行:四川威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石支行

  (七)本次施工队伍选择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报名提交的资料(原件、盖鲜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一)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书、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人身份证;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三)资质证书副本;

  (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者不提供);

  (五)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者不提供);

  (六)安全许可证副本;

  (七)由企业注册地的住建部门开具的三年(2018—2020年)无重大安全事故的证明材料或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信息网的证明材料或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证明材料;

  (八)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

  (九)公告至报名期间的银行对账单(客户留存)或由银行出具的余额证明或网上银行电子回单(日期须清晰)及单位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十)缴纳的民办公助施工队伍保证金,需提供银行回执单或进账单(盖银行鲜章);若为网上银行转账的,需提供网上银行电子回单或收款单位出具的收款收据。

  (十一)2018年一2020年的会计决算报表和审计报告;

  (十二)公司对拟派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经理的承诺书。

  (十三)公司须书面承诺委托代理人和随同人员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14天内没有中高风险地区的旅居史。

  三、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及资金来源

  建设地点:高石镇石牛村。  

  建设内容:

  1.新建砖砌田埂3349米,其中0.7米高1701米、1.5米1261米、2米高208米、2.5米高179米、1米宽田间便道1964米;

  2.新建便民路2850米,其中1m宽便民路1950米、1.5m宽便民路670米、2m宽便民路230米;

  3.新建机耕道3584米,其中3m宽机耕道800米、3.5m宽机耕道2284米、4.5m宽机耕道500米。

  资金来源:2021年第二批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一事一议奖补资金、园区补助资金、农户自筹资金。

  四、选择办法

  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施工队伍中,按报名时间先后排序,随机抽取3家作为候选施工队伍(候选施工队伍缴纳的民办公助保证金自动转为投标保证金);候选施工队伍在5日内,按项目施工方案编制说明书要求编制项目施工方案;由镇人民政府组织项目实施主体及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对项目施工方案进行符合性评议;在符合性评议合格的施工队伍中,随机抽取确定施工队伍。第一轮随机抽取3家候选施工队伍后,未中选的施工队伍缴纳的民办公助施工队伍保证金,在抽取候选施工队伍会后10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息)。施工方案符合性评议合格抽取确定施工队伍后,未中选的候选施工队伍缴纳的民办公助施工队伍保证金,在业主与中标施工队伍签订施工合同后10个工作日全额退还(不计息)。中标的施工队伍缴纳的民办公助施工队伍保证金全额转为履约保证金。

  五、有关要求

  (一)中标施工队伍在签订施工合同时,按中标金额的5%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二)候选施工队伍无正当理由不递交施工方案和参与符合性评议的将没收其缴纳的民办公助保证金。

  (三)中标施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与项目实施主体签订施工合同或与项目实施主体签订施工合同后,无故超过5天未进场施工的,将取消中选资格并没收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

  (四)中标单位未按施工规定进度完成工程量的,将按合同约定进行处罚。

  (五)报名资料复印件按照公告顺序,采用左侧胶装,否则拒收资料,不予以报名。

  (六)因疫情原因影响,施工单位可通过委托代理方式投标。施工队伍委托代理人和随同人员需持健康码(绿码)和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证明并佩戴口罩进入报名(投标)地点。

  六、报名时间、地点

  2021 年12月1日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14:30时—18:00时,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携带报名提交的资料(盖鲜章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到高石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报名,并交报名费500元,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

  七、公告发布时间和发布公告媒体

  2021年11月26日至2021年11月30日在威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开栏发布。

  威远县高石镇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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