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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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1.01 |
招标代理: | 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 区: | 丹东市 |
内 容: | ***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后勤保障服务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后勤保障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上午**:**时(**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 项目名称:*** |
关键词: | 物业管理 |
项目概况
(东港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后勤保障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15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000-65577
项目名称:东港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后勤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93万元
最高限价:293万元
采购需求:
一、总体要求
物业服务内容:供应商向甲方提供27个月(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服务区域内的安全管理、保洁管理、食堂餐饮管理及绿化等后勤保障服务,和食堂伙食费、保洁、食堂、保安人员的工资及后勤保障物资等。供应商按要求和标准保障各项需求,不能降低伙食费和物资质量标准,保障物业人员工资待遇及各服务项目要求。
二、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1人,年龄50周岁及以下,五年以上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经验;
(2)保安员3人,男性年龄60周岁及以下,身高不低于175cm。具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品行端正,语言表达清晰,普通话良好,身体健康,勤劳肯干,吃苦耐劳,服务意识好;
(3)保洁员4人:年龄50周岁及以下,品行端正,语言表达清晰,普通话良好,身体健康,勤劳肯干,吃苦耐劳,服务意识好;
(4)食堂人员5人:其中厨师1人,年龄男性60周岁以下,有机关事业单位食堂工作经验,其余工作人员年龄50周岁及以下,品行端正,语言表达清晰,普通话良好,身体健康,勤劳肯干,吃苦耐劳,服务意识好。
(5)每人政审合格后,签订保密协议。
详见采购文件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共计27个月。服务期满后,在价格变动幅度较小、服务人员数量不变,服务质量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经双方一致同意,可延续服务期限,服务合同每年一签,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工资标准随着国家工资政策变化做相应的调整,如最低工资标准、社保基数等。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①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②供应商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招标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投标;供应商之间不应存在授权关系。如有此类情况,则只接受最先报名的供应商;
④因腐败和欺诈行为而被有关部门禁止投标的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
之前未在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过的供应商请点击http://218.61.232.162:8605/TPBidder/huiyuaninfomis2/pages/huiyuanregister/Agree网址在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登记注册,之前已在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经注册过的供应商无需进行二次注册。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24日起至2021年12月1日止(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办公时间9:0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址:***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2月15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丹东市市政府一楼,第三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 363号。
3.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确保能够自行报价及解密,供应商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4.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备份文件提交至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供应商须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解密设备也可自行远程解密,交易中心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6.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丹东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当日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实施疫情管控。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港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户名称: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01011700000151(咨询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