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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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1.30 |
招标代理: | 安徽和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滁州市 |
内 容: | ***刘府镇士敏村代庄街道南北路灯亮化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刘府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刘府镇人民政府委托依法组织招标。根据《***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公共**进场交易目录(****年版)的通知》(滁政办秘〔****〕** |
关键词: | 路灯 街 路 |
凤阳县刘府镇士敏村代庄街道南北路灯亮化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凤阳县刘府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安徽和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凤阳县刘府镇人民政府委托依法组织招标。根据《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目录(2020年版)的通知》(滁政办秘〔2020〕42号文)规定。本项目采用邀请招标。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凤阳县刘府镇士敏村代庄街道南北路灯亮化工程。
2、招标人:凤阳县刘府镇人民政府。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项目概况:
1、工程实施地点:凤阳县境内。
2、项目概况:刘府镇士敏村安装太阳能路灯52盏,路灯采用8米高灯杆,上口径8厘米,下口径18厘米,单臂厚度不低于2.75毫米,80W LED光源。路灯质保期3年。
3、工程控制价:壹拾叁万柒仟壹佰柒拾叁元壹角贰分(¥:137173.12元);
4、固定发包价(控制价下浮8%):壹拾贰万陆仟壹佰玖拾玖元贰角柒分(¥:126199.27元)(投标人报价必须是固定发包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5、工程款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经审计后付至审计价款的97%,余下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后工程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无息)(质保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6、工期:30日历天。
7、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
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9、评标办法:固定发包价抽球。
10、根据凤阳县财购(2019)3号文件及《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目录(2020年版)的通知》(滁政办秘〔2020〕42号文)的规定,本项目采用简易招标程序。现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本工程的施工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由招标代理公司发送至各邀请单位的邮箱。
2、开标时间:2021年11月30日15时20分。
3、开标地点:凤阳县刘府镇人民政府会议室。逾期未来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阳县刘府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安徽和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凤阳县刘府镇 地 址:凤阳县中都府邸办公楼213室
联系人:詹所长 联系人***
电 话:13866927668 电 话:18655192200
2021年11月25日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