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公告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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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供应商: 包头天骄清美稀土抛光粉有限公司设计印刷项目项目单源直接采购已具备洽谈协商条件, 现邀请贵公司参加,贵公司收到本邀请书后,请于约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进行协商洽谈。 本项目费用概算为15万元/年(含税), 最终结算以实际金额和数量为准结算。以最终签订《包头天骄清美稀土抛光粉有限公司宣传展 板、印刷品制作合同书》具体条款为准。 |
1.采购人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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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 购 人:包头天骄清美稀土抛光粉有限公司 地 址: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校园路东39号 联 系 人: 胡佳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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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天骄清美稀土抛光粉有限公司设计印刷项目单源直接采购 |
3.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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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21110301 |
4.拟采购项目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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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DO21110301,包头天骄清美稀土抛光粉有限公司设计印刷项目 ,内容如下,明细详见附件(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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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名称 |
交货期 |
付款条件 |
最高投标限价含税(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备注 |
1 |
包头天骄清美稀土抛光粉有限公司设计印刷项目 |
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11月1日 |
按财务计划付款 |
150,000.00 |
0.00 |
报价与最高限价均为含税价。报价时须上传响应文件(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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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用单源直接采购的条件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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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依据《包钢(集团)公司内部市场管理办法》(包钢字〔2018〕30号)文件规定拟采用单源直接采购方式。 |
7.拟定供应商名称、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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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定供应商名称:内蒙古铁花文化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三八路111号(包钢新闻中心) |
8.拟协商的时间、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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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协商时间:2021年11月29日(北京时间)。 拟协商地点: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
9.招标中心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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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机构: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项目负责人:王建彬(项目负责人) 0472-2669629 电子邮件*** 业务部长:胡杰0472-2669069 李广美 0472-2669654 客服专线:0472-26636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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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