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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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重庆市 |
内 容: |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表 采购单位(全称)***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项目名称及编号、拟采购品目省级医药储备管理信息系统服务项目 项目内容提供省级医药储备管理信息系统给医药储备管理部门使用,并同时提供该系统上线运营后涉及的服务(含系统运营维护)。 采购预算**万元 拟采购供应商全称、地址工业和 |
采购单位(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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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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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及编号、拟采购品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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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医药储备管理信息系统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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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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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省级医药储备管理信息系统给医药储备管理部门使用,并同时提供该系统上线运营后涉及的服务(含系统运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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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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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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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采购供应商全称、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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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发展促进中心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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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发展促进中心印发的《关于开展省级医药储备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产发函〔2020〕597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下发的《关于完善中央和地方两级医药储备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工消费函〔2021〕245号)文件要求,我市将作为全国首批开展省级医药储备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的试点省份,并明确要求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发展中心负责提供技术支持。
二是省级医药储备管理信息系统为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发展促进中心在“中央医药储备管理信息平台”基础上开发的省级医药储备数据采集系统,通过在承储企业接入数据采集端口,实现库存医药储备物资信息采集,能够获得承储企业所有库存物资数量并进行分类统计,实现医疗储备物资信息的采集和动态跟踪;后期,在中央开通相关权限后,能够实现中央与各省储备信息系统的对接,促进与中央、地方的非涉密医药储备信息交互与共享,如通过平台接口,获取各省医药储备相关信息系统的数据信息,同时,各省也可以从平台获取经授权后的医药储备数据信息。目前除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发展促进中心的国家医药储备管理信息系统和省级医药储备管理信息系统以外,没有其他成熟的医药储备管理信息系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拟对本项目实施单一来源采购,单一来源供应商为: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发展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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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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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25日-2021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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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论证意见(仅针对属于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1项情形,且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的货物、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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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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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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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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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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