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状态 |
正在招标 |
采购项目编号 |
CLCG20211001 |
采购项目名称 |
内蒙古金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新能源服务分公司电动汽车采购 |
采购类型 |
物资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1-12-15 17:00:00 |
开标(截标)时间 |
2021-12-17 09:00:00 |
开标地点 |
内蒙古金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
招标人 |
内蒙古金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新能源服务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内蒙古金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哈达街东段路北 |
招标代理机构邮编 |
024000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电子邮箱 |
*** |
项目介绍 |
内蒙古金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新能源服务分公司电动汽车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LCG20211001)
1.招标条件
本批次已具备招标条件。内蒙古金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新能源服务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内蒙古金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4 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试验检测能力。
(2)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名录。
(6)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印发<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
(7)因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导致证书、报告过期后未及时续期的投标人,应提交情况说明及能够证明确实因疫情影响办理续期的证明材料,供评标委员会判断。
若招标文件其他章节所要求的资格要求与公告存在差异,则以招标公告为准。
3.5 专用资质要求、业绩要求
见招标公告附件专用资质要求、业绩要求
3.6 安全质量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