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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哈密供电公司2021年第四次服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1.11.25 标签: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标 
加入日期:2021.11.25
地 区:新疆维
内 容:网**电力有限公司**供电公司****年第四次服务竞争性谈判采购 采购公告 [国网**电力有限公司**供电公司]****-**-** 采购项目状态正在采购采购项目编号**ALF* 采购项目名称国网**电力有限公司**供电公司****年第四次服务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类型服务 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
 
招标公告正文
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哈密供电公司2021年第四次服务竞争性谈判采购
采购公告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哈密供电公司]2021-11-25
采购项目状态 正在采购 采购项目编号 30ALF4
采购项目名称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哈密供电公司2021年第四次服务竞争性谈判采购 采购类型 服务
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1-11-30 18:00:00 开启应答文件时间 2021-12-08 10:00:00
开启应答文件地点 新疆哈密市伊州区环城路伊电花苑南区高层A栋物资部授权采购评审会场 采购人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哈密供电公司
采购人地址 新疆哈密市伊州区环城路伊电花苑南区高层B栋物资部 采购人邮编 839000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 电子邮箱 ***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哈密供电公司2021年第四次
服务授权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批次编号:30ALF4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哈密供电公司2021年第四次服务授权采购项目(批次编号:30ALF4)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邀请有兴趣的潜在应答人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应答文件。
1.2 项目规模:见项目需求一览表(附件一)。
1.3 实施工期:见项目需求一览表(附件一)。
1.4 采购方式:公开竞争性谈判。
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项目采取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人仅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电网电子新一代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上发布采购公告,公告将明确对潜在应答人的资格要求、发售采购文件的日期和地点、应答、谈判等事宜。
三、应答人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3.2 本次采购的服务类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接受代理商应答。
3.4?资质要求
3.4.1通用资质要求
(1)有效营业执照及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
(2)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③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④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⑤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⑥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项目标包采购项目中同时应答的;针对同一标段(包)或者未划分标段(包)的同一采购项目,两个及以上应答单位存在相同股东,且该股东在每个应答单位均处于相对控股(第一大股东)、绝对控股(持股比例50%以上)的;针对同一标段(包)或者未划分标段(包)的同一采购项目,两个及以上应答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夫妻关系的。
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应答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⑧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印发<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的规定,应答人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
⑨如在成交人结果公告发布后,采购人接到对成交人行贿犯罪的举报,经查属实的,将取消成交人资格,并将其行为视为“在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信息”,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规定纳入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
⑩自2018年8月1日起,地方检察院停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应答人若因此原因未开具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需承诺本单位和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
?不良行为处理:在国内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质保期服务过程中,按照《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规定,未存在因不良行为导致本批次暂停、取消或永久取消中标资格的。
(3)信誉要求,潜在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首次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②首次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③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财务要求:首次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前三个会计年度,即2017年至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不得出现连续三年亏损。应答人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4.2专用资质要求:具体详见本批次项目采购需求一览表,当项目采购需求一览表与技术规范书要求不一致时,以项目采购需求一览表为准。(受新冠疫情影响导致证书、报告等过期后未能及时续期的应答人,应在应答文件相应位置提交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供评审委员会参考)
3.5 业绩要求:
服务类项目:具有类似业绩(具体要求以项目采购需求一览表及采购文件为准)。
3.6  其他要求:具体要求以项目需求一览表及采购文件为准。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11月25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
 
4.2采购文件获取地址:***
4.3采购文件售价:本次采购不收取标书费,免费获取采购文件。潜在应答人应在国家电网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以下简称“电子商务平台”)注册,下载采购文件。
4.4 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21年11月25日至2021年11月30日,登录电子商务平台,确定所投标包,并下载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后,将《招标(采购)文件报名信息备案表》加盖单位公章以扫描件形式发至指定邮箱:wuzibu_2021@qq.com,邮件命名为应答人全称+30ALF4,接收时间为工作日(10时-19时)。
 
招标(采购)文件报名信息备案表
供应商名称
应答单位名称XXX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参与批次名称
哈密供电公司2021年第四次服务授权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
标段及包号
标段1:包X
标段2:包X
1.以上信息备案表所有内容为必填项;
2.应答单位名称如含有括号的,请在使用二维码离线工具填写投标单位名称时,务必在英文输入法下输入括号。
 
应答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4.3  应答人在首次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如有主动放弃应答的,必须填写《应答人主动放弃应答情况的说明》(如有,无需加密)加章公章签字后将彩色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wuzibu_2021@qq.com,邮件内容务必注明所投项目的标段、包号、联系人、联系电话***
 
应答人主动放弃应答情况的说明
批次名称: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哈密供电公司2021年第四次服务授权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
申请详情:我公司已经购买但决定放弃应答的标段及对应包号如下,特此提出。
序号
已经购买采购文件但决定放弃应答的标段
已经购买采购文件但决定放弃应答的包号
 
 
 
 
 
 
 
 
 
 
 
 
1.本表由应答人填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同时加盖公章。
2.应答人在首次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如有放弃应答的标包,必须填写本弃标函,加盖公章字后将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wuzibu_2021@qq.com,否则予以拒收应答文件,如影响评审工作正常进行,由应答人承担相应责任。
3.对于应答人填写在此表中的标段及包号,视为该应答人放弃参与相应包的应答,在评审时将予删除;对于应答人已购买但没有填写在此表中的包号,视为该应答人参与相应包的应答;因应答人误填此表引起的误拆或误删,责任由应答人承担。
 
                           
                             应答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五、应答文件的递交
5.1应答文件收取截止时间:2021年12月8日10:00时(北京时间)前
地点:新疆哈密市伊州区环城路伊电花苑南区高层B栋物资部。
5.2递交方式
为避免人员聚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本次应答文件采用邮寄及现场递交方式进行(电子邮件***
应答文件应于2021年11月25日至2021年12月8日10:00时(北京时间)前送达至采购人指定地点:新疆哈密市伊州区环城路伊电花苑南区高层B栋物资部,收件人:杨工 0902-2967695、13579654498。
5.3采取邮寄方式递交的,请各应答人在选择邮寄时自行关注寄送进度,邮寄递交应答文件接收时间以工作人员当面签收投标快递的时间为准,不以“邮戳为准”,邮寄费用投标人自理。如发生应答文件邮寄过程中遗失、逾期未送达递交地点、拆封邮包后发现应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格式制作及密封或在邮寄途中造成应答文件的损坏,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风险,由应答人承担。建议应答人12月7日18:00前(北京时间)将应答文件邮寄至指定地点。
5.4本次采购项目可接受现场递交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8 日10:00时前(北京时间),地点:新疆哈密市伊州区环城路伊电花苑南区高层B栋二楼物资部。现场递交应答文件的各应答人需全程佩戴口罩,积极配合招标代理机构保安人员进行安检、消毒、体温测量等相关事宜,请各应答人积极配合。应答人应密切关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关于疫情防控相关通知要求。
5.5 邮寄地址为:新疆哈密市伊州区环城路伊电花苑南区高层B栋物资部 
收件人:杨工0902-2967695,13579654498
邮编:839000
5.6 请应答人注意的其他事项
5.6.1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发送提交、送达或者未提交的应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6.2应答人仅能采用邮寄、现场递交方式其中的一种,如出现多种方式递交的情况,其投标将被否决。
5.6.3 为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各潜在应答人请谨慎报名,应答人如无特殊原因,多次报名后放弃应答的,该行为将被记录在案,由此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应答人承担。
 
七、报价方式
6.1报价方式:本次竞争性谈判采用一轮报价形式,但评审委员会保留开启二轮或多轮报价的权利。
应答文件递交包括首次报价文件、商务应答文件、技术应答文件(含PDF电子版);报价须在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2.0填报应答。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采取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仅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电网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上发布采购公告,采购公告将明确对潜在应答人的资格要求、发布采购文件的日期和地点、竞争性谈判等事宜。
 
九、成交结果公告发布
在评审工作完成后,仅在《国家电网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网站(网址: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相关公告页面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请各应答人关注相应公告栏获知详细信息。
 
十、成交通知书领取
成交应答人确定后,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国家电网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线上向成交应答人签发《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国网哈密供电公司    
地    址: 哈密市伊州区环城路伊电花苑南区高层B栋物资部  
邮    编: 839000              联系人***
电    话:0902-2967695         邮  箱:wuzibu_2021@qq.com           
 
十一、监督举报方式
座机:0902-2967695
手机:13899337855
内网邮箱:liying3@hm.xj.sgcc.com.cn
外网邮箱:1441972256@qq.com
 
十二、其他重要提示
12.1 本次采购采取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各标包如报名并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仅为1家,将直接转为单一来源谈判方式,若谈判结果为采购人所接受,可确定成交。
12.2 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本次采购项目不组织应答人集中开标、谈判,在评审阶段请各应答人保持手机畅通。
12.3 资质业绩、标包号等事项应以采购需求一览表中载明的要求为准,不得随意改动,敬请注意;应答时,如技术规范书提出相关资质、业绩要求且与公告中资质、业绩要求不同,以采购公告的要求为准。
 
十四、其他补充说明
(1)电子商务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热线、传真:***
服务邮箱:xt-ecp@sgcc.com.cn
(2)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服务热线:400-8180899 传真:***
服务邮箱:4008180899@sgm.sgcc.com.cn
供应商操作手册及视频
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list/down/2018072800069701_4_2019071434440427
供应商常见问题
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list/content/2018073000072944_2_2019071434439422
 
附件一:国网哈密供电公司2021年第四次服务授权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
附件二:国网哈密供电公司2021年第四次服务授权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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