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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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1.30 |
地 区: | 漳州市 |
内 容: | ****生态园道路工程-胜利西路(上坂路至**路)道路改造提升工程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本项目因工程施工需要,需采购材料,具体招标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生态园道路工程-胜利西路(上坂路至**路)道路改造提升工程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采购(二次) *.工程地点 |
关键词: | 道路 水泥 路 |
漳州西湖生态园道路工程-胜利西路(上坂路至惠民路)道路改造提升工程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本项目因工程施工需要,需采购材料,具体招标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漳州西湖生态园道路工程-胜利西路(上坂路至惠民路)道路改造提升工程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采购(二次)
2.工程地点:漳州市芗城区西湖生态园片区
二、采购内容
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采购,具体清单详见“七、最高限价”。
三、供货日期
暂定于2021年12月 15日开工,工期按45个日历天内供货完成,交货时间随工地需求按批次送达,投标人需在招标人指定时间内将货物送达,并卸货至招标人指定地点。招标人有权改变交货日期,投标人需无条件接受(水泥稳定层碎石摊铺工作随项目进度要求进行安排)。
四、货物质量标准与技术要求:
1.质量标准:
1.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供货。
2.货物需符合《建设用卵石、碎石》(GB/T14685-2011)标准。
3.碎石材料应采用花岗岩经破碎筛选,不能采用风化石与鹅卵石,且不能掺杂粘土及其它杂质。
4.混合料必须拌合均匀,没有粗细颗粒离析现象。
5.水泥原材料需要提供质量合格证书。
2.技术要求:
详见第三章合同第二条“货物质量标准、要求与技术要求”。
五、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加风险包干
六、评标办法:低价中标法
七、计量原则:
完成的工程量需经甲方验收合格,以完工图图示尺寸为计算依据,按合同清单单位计算,具体以2017版福建省定额计量规则为准。
八、最高限价:
序号 |
部位 |
名称 |
项目特征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m²) |
小计(元) |
1 |
机动车道 |
水泥稳定层碎石 |
1.水泥含量:5%水泥稳定碎石混凝土。; 2.石料规格:碎石最大粒径37.5mm。 3.压实厚度:20cm。 4.七天浸水抗压强度范围为 3.0~4.0MPa,压实度≥98%,集料压碎值≤30%。 |
m² |
40000 |
56 |
2240000 |
1.水泥含量:3%水泥稳定碎石混凝土。 2.石料规格:碎石最大粒径37.5mm; 3.压实厚度:18cm。 4.七天浸水抗压强度不小于2.0MPa,压实度≥97%,集料压碎值≤30%。 |
m² |
42000 |
52 |
218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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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非机动车道 |
水泥稳定层碎石 |
1.水泥含量:5%水泥稳定碎石混凝土。 2.石料规格:碎石最大粒径37.5mm,压碎值≤30%; 3.压实厚度:18cm。 4.七天浸水抗压强度不小于3.0~4.0MPa,压实度≥98%,集料压碎值≤30%。 |
m² |
1500 |
54 |
81000 |
1.水泥含量:3%水泥稳定碎石混凝土。 2.石料规格:碎石最大粒径37.5mm,压碎值≤30%; 3.压实厚度:17cm。 4.七天浸水抗压强度不小于2.0MPa,压实度≥97%,集料压碎值≤30。 |
m² |
1600 |
51 |
81600 |
|||
总价款暂定为人民币(大写)肆佰伍拾捌万陆仟陆佰元整(¥ :4586600.00)。 |
投标人承诺的报价(单价及总价)均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九、税票要求:
本项目要求提供等额合法税率为3%或13%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保证发票开具项目、金额等与实际交易相符,若投标人开具的发票税率低于上述要求,招标人有权在投标人拨款申请时扣除相应的差额税费。(税率应根据国家税率政策变动及时进行调整,若国家调整的最新税率低于投标报价税率,招标人有权在投标人拨款申请时扣除相应的差额税费)。
十、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本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要求如下:
1.凡有能力承担本招标公告所述采购内容的供应单位均可参加投标。
2.本项目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并提交以下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本人参加投标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备查)。
(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含有相关经营范围)。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并提供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
(5)投标人应遵守招标文件的条款,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不得再参加招标人今后所组织的各项招选活动。
(6)投标人按要求提供投标报价承诺函,其报价和供货期应符合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
(7)投标人须根据招标文件中“投标申请书的编制格式、签署及密封”、“投标申请书”格式要求编制投标申请书。
十一、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
2.提交方式:
投标保证金须于北京时间2021年11月30日11时00分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从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现金缴纳不予受理,否则提交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转账单上需注明“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无效标。汇入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专用账号如下:
账户名称:福建恒安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漳州九龙大道支行
账号:161100100100108119
3.退还:候补中标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候补中标人以外的投标人持保证金收据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加盖公章)办理退还手续,招标人无息退还给除候补中标人以外的投标人,因投诉或质疑可能造成重新评审的,在投诉或质疑处理完后无息退还并告知投标人推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原因);中标人、第一、第二候补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持保证金收据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加盖公章)办理退还手续(不计利息)。
十二、领取招标文件地点及时间
1、领取方式及地点:投标人于漳州市龙文区步文镇景会路下洲花园BC商业区204室处领取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或通过电子邮箱***
2、领取时间: 2021 年11月24日09时00分至 2021 年11月26日17时30分止(北京时间)。
3.联系人: 小林 ,联系方式***
十三、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2021年11月30日15时30分至2021年11月3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截止,逾期递交资料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2.开标时间: 2021 年11月30日(北京时间)16时00分。
3.开标地点:漳州市龙文区步文镇景会路下洲花园BC商业区220评标室。
十四、现场踏勘及澄清:
1.投标人需先自行到招标人项目部或其他指定地点现场踏勘情况(联系人:占世龙,联系电话***
2. 投标人提交要求澄清文件的方式和时间:投标人要求澄清的内容以电子邮件***
3.招标人澄清的方式和时间:以电子邮件***
十五、公告发布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漳州城投集团招标采购网(https://ctzb.fjzzct.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芗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xc.gov.cn/)予以公告三个工作日。
十六、联系方式***
1.联系人***
2.联系方式***
十七、其他
当前疫情尚未解除,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参与投标人员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并如实登记个人信息。
招标人:漳州城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公章)
日 期: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