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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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2.16 |
招标代理: | 湖北恒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湖北省 |
内 容: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茅塔片区)(HBSY-******SZ-*********)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Y-******SZ-*********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农业农村局以十农 |
茅箭区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茅箭区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茅塔片区)(HBSY-202111SZ-029001002)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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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SY-202111SZ-02900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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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茅箭区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十堰市农业农村局以十农发【2021】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市茅箭区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十堰市茅箭区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恒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茅箭区茅塔乡岩屋村、坪子村、廖家村、台子村、康家村、莫河沟村 建设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项目3000亩,包括:土壤改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和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等4大工程,主要工程量如下: 1.土壤改良工程:土壤改良1580亩,主要工序包括:施用有机肥、土壤改良剂等。 2.灌溉与排水工程:新建农沟(0.4*0.4m)596m,修复农沟(0.4*0.4m)1870.8m,斗沟(1.0m*1.0m)1393.6m,清淤沟85.68m,新建100m3蓄水池1座,φ90PE管铺设及安装2680m,过路涵管(φ400)14座,过路涵管(φ800)2座,下田道(φ500)10座。 3.田间道路工程:修复硬化机耕路(3m宽)731.6m,修复硬化机耕路(2.5m宽)1276.4m,新建硬化机耕路(3m宽)614.1m,修复泥结石机耕路(2.5m宽)296.5m。 4.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新建1m高浆砌石挡墙699m,新建1.5m高浆砌石挡墙840.40m。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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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二个标段 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12-23 合同估算价:221.7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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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质量标准达到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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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完成过 3 项已竣工的单项合同金额在200万元以上的(高标准农田项目)施工业绩(以《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网站导出的标注有二维码的证明材料为准,包括业绩汇总表以及中标公示官方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或完工证明等附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本项目多投均做无效处理(若潜在投标人同时下载2个及以上标段招标文件,均视为多投,未响应本条款要求)。 3.4其它要求:根据《十堰市从事生产经营的施工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登记动态评价暂行办法》(十政办发【2018】114 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应是十堰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平台公示的 A 级守法诚信企业(提供十堰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平台公示的带二维码的查询截图或十堰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开具的劳动保障征信查询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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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1年11月25日至2021年11月2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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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6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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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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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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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茅箭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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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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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恒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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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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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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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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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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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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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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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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