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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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2.14 |
招标代理: | 新疆国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新疆维 |
内 容: | 项目概况 ***州直卫生健康系统(州人民医院)体外冲击波碎石机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一包)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青年南路**号青年壹号大厦A座**楼****室旁招标文件领取处)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关键词: | 医疗设备 医院 医疗 卫生 |
项目概况
昌吉州州直卫生健康系统(州人民医院)体外冲击波碎石机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一包)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国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市青年南路73号青年壹号大厦A座13楼1314室旁招标文件领取处)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14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GE-2021-1122-CG-001
项目名称:昌吉州州直卫生健康系统(州人民医院)体外冲击波碎石机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一包)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98000
最高限价(元):98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昌吉州州直卫生健康系统(州人民医院)体外冲击波碎石机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一包)二次
数量:2
预算金额(元):98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第一包:经颅磁脑反射治疗仪1套、除颤仪1台;
(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注册登记表;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注册登记表;制造商或生产商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注册登记表;代理商或经销商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备案凭证》且需提供制造商或生产商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注册登记表;,单位负责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24日至2021年12月01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国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市青年南路73号青年壹号大厦A座13楼1314室旁招标文件领取处)
方式:线下获取,现场购买
售价(元):2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4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昌吉市青年南路73号青年壹号大厦A座13楼1313室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14日 11:00
开标地点:昌吉市青年南路73号青年壹号大厦A座13楼131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第一包:1000元整。
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的方式,由潜在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汇至新疆国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新疆昌吉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路支行,开户行行号:402885000311、开户行账号:8060 2051 2010 1132 57528)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潜在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
(2)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时法定代表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购买需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行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打印)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以上证件及资料提供不齐全者,将不予发放招标文件。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投标响应。 注:领取招标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现场查验结果为准。
(3)发布公告的媒介:新疆政府采购网、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医院
地 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国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