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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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福清市 |
内 容: | 一、抽取条件和依据 本项目**重点项目征迁区域景观绿化提升工程—**路(丽景**段)已由***发展和改革局以融发改审批【****】***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城投园林建设有限公司,主管监督部门为***园林管理处,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根据融政综【****】***号文《***人民政府 |
关键词: | 路 |
一、抽取条件和依据
本项目城区重点项目征迁区域景观绿化提升工程—龙江路(丽景东方段)已由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融发改审批【2021】639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清市城投园林建设有限公司,主管监督部门为福清市园林管理处,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根据融政综【2018】254号文《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清市政府投资非依法必须招标小规模工程非招标方式采购简易抽取办法》的规定,采用非招标方式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简易随机抽取确定施工单位。
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城区重点项目征迁区域-龙江路(丽景东方段)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为111.15万元,总长度408米;
2.3.工程范围和内容:对城区重点项目征迁区域-龙江路(丽景东方段)拆迁区域进行绿化提升,总长408米。具体以招标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具体以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4.预算审核价人民币921773元,下浮系数K=13%,发包价 801943元;
2.5.工程类别:园林绿化
2.6.抽取采用的名录库:《福清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企业名录库》
2.7.工期及质量保修期要求:总工期15个日历天;质量保修期一年;
2.8.质量要求: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及相关设计、施工规范标准进行施工,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要求。
2.9.违约责任:除不可抗拒因素及设计变更外,乙方不得无故拖延。
三、抽取时间及地点
3.1.抽取时间:2021年11月25日15时00分
3.2.抽取地点:福清市福人路行政服务中心五楼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第三开标厅。
四、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清市城投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0591-85223671,联系人***
监督单位:福清市园林管理处
地址:***
电话:0591-85239801,联系人***
(住建局招标办:侯孝和 85239101;
教育局:倪秉强 85232543;
水利局:何承功 15060693808;
交通局:高居雄 85216975;
经信局:吴选安 13615016688;)
福清市城投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