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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美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工程(二次招标)

信息发布日期:2021.11.24 标签: 福建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1.11.24
截止日期:2021.12.06
招标代理: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区:福建省
内 容:水美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工程(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瑞晟明招(****)***号-*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水美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工程(二次招标) ,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凤岗街道水美村股份经济**社,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凤岗街道水美村股份经济**社,委
 
招标公告正文

水美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工程(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瑞晟明招(2021)060号-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水美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工程(二次招标) ,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沙县凤岗街道水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沙县凤岗街道水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沙县水美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水美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工程(二次招标),项目总投资约45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水美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工程(二次招标)的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书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452877元,其中,暂列金: 19649元;专业工程暂估价:30000元  ;

2.5. 工期要求:6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国家现行的相关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人购买纸质标书,请于2021年11月24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时30 分,下午 15时 00 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三明市沙县区商会大厦16楼)采用 不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报名联系电话***

4.3.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参照《福建省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施工简易招标办法》闽发改政策﹝2016﹞5号)。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企业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现金包封的方式提交到开标现场,包封袋自备,并于包封袋封面注明工程名称及投标单位名称,密封口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6.4. 未按前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1年12月6日 9 时30分,提交地点为沙县区城南社区近邻家园一楼会议室(虬江东路141号);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原件,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大家递交投标文件时严格按照沙县区最新防疫要求做好防疫工作。佩戴口罩,测体温,出示健康码,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沙县凤岗街道水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三明市沙县区,邮编:365050

电  话:18259852839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15959835616联系人***

 

监管部门或机构名称: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凤岗街道办事处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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