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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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2.16 |
招标代理: | 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四川省 |
内 容: |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高新区污水管网建设项目(三标段:**科技新区主排污干管釜溪河截污干管部分)(项目名称)/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高新区污水管网建设项目(三标段:**科技新区主排污干管釜溪河截污干管部分)(项目名称)已由***发 |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高新区污水管网建设项目(三标段:南岸科技新区主排污干管釜溪河截污干管部分)(项目名称)/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高新区污水管网建设项目(三标段:南岸科技新区主排污干管釜溪河截污干管部分)(项目名称)已由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自发【2020】项批新17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自贡高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高新区财政投入(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自贡高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自发【2020】项批新17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四川省自贡市高新区内。
2.2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次污水管道起点位于东七路道路北侧末端,该处为片区规划路面标高低点,沿现状釜溪河南侧敷设,敷设通道现状为自然绿地(远期规划为绿化用地), 终点接入釜溪河已建 1800x1800 截污箱涵,下游排入东部污水处理厂,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出。随着该片区的建设发展,本段污水干管将成为一条重要的污水排水通道。
2.3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施工 1 个标段;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全部内容。
2.4 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 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2018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不少于2(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25日 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进入《自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login.sccin.com/?zigong)工程建设投标系统入口,凭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联系电话***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16日 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四川建设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自贡高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21年11月22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