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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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1.24 |
地 区: | 武汉市 |
内 容: | 一、项目名称:仿真软件编写 二、项目编号:****-JH**KY-F**** 三、采购内容: 序号 名称 计量 单位 数量 技术参数 ★交付期限 ★交付地点 ★质保期 * 仿真软件编写 套 * 详见附件 合同签订后*个月内完成产品验收交付 ***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年 四、★最高限价:详见询价文件。 |
一、项目名称:仿真软件编写
二、项目编号:2021-JH15KY-F4234
三、采购内容:
序号 |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技术参数 |
★交付期限 |
★交付地点 |
★质保期 |
1 |
仿真软件编写 |
套 |
1 |
详见附件 |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产品验收交付 |
武汉市 |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
四、★最高限价:详见询价文件。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里,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国内企事业单位(不包括港澳台和外商投资企业),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含港澳台地区)。
(三)参与此项采购活动的供应商:①未被军队采购网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②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③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④未被军委后勤保障部、装备发展部列入“采购活动违规供应商名单”、“装备承制单位失信名单”或不在相应限制措施的处罚期内。
(四)单位负责人***
(五)不允许报价方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报价或分包转包。
(六)报价方必须承诺遵守诚信条款:(1)报价方必须如实编写报价文件,对报价文件中提供的文件资料、图片影像、财务数据、资产情况及相应证明等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报价方因公司转制、兼并、股改等特殊情况,无法或拒绝提供原始资料、财务数据、资产情况等,造成公司信息难以确认时,视为放弃参加军队采购活动;(3)报价方在提供报价文件或现场核查时,如存在伪造文件资料,提供虚假图片影像、业绩合同、资料数据,造假和篡改财务数据及资产等情况,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并无条件接受相应处罚。
六、询价文件发出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发出时间:2021年11月24日至2021年12月1日止,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因疫情防控要求,请至少提前一天拨打采购机构联系人电话,确认现场报名相关事宜,请在报名规定时间段拨打采购机构联系人***
(二)发出地点:武汉市。
(三)发出方式:报价方指定专人现场领取或网上报名(均需提前预约采购机构联系人***
(四)接受报名时供应商须递交的材料(请看清楚要求,需按照下列顺序及要求提供材料原件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除必须要求原件外,其他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均可,原件审验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1)企业单位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原件验看,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在职员工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未到现场时需提供,被授权人必须是本公司在职人员,需提供报价方为该人员缴纳社保(公积金)的证明或劳动合同等其他客观证明材料;若为第三方派遣人员或其他特殊情况的须提供报价方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派遣协议及劳务派遣公司为该人员缴纳社保(公积金)的证明或其他可形成闭环的客观证明材料);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后出具的2019或2020年审计报告;如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复印件加盖公章);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报价方最近6个月内纳税的证明材料(如银行转账汇款单或完税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报价方最近6个月内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如银行转账汇款单或政府指定的人社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8)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9) 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入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外资独资或入股是指工商登记中明确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经营企业,以及《外商投资法》中明确的外商投资企业。其中,国外投资者通过内地和香港股票交易市场取得境内企业股份、且未达到控股标准的,不属于本条规定明确的外资入股情形。港澳台资独资或入股情形参照上述外资独资或入股情形);
11)①未被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的证明材料;
② 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证明材料;
③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证明材料;
④未被军委后勤保障部、装备发展部列入“采购活动违规供应商名单”、“装备承制单位失信名单”或不在相应限制措施的处罚期内;(此项内容由采购机构根据采购管理部门最新更新的两个表格查验)
以上①-③项三个网站所要求的4个名单查询结果截图做进报价文件中,如报价时资格性审查未提供截图或截图内容不一致,则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价截止之日止内查询结果为准;
(查询途径:①军队采购网首页→选择“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版块、“供应商暂停名单”版块;②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首页→选择“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版块; ③信用中国网站首页→“信用服务”版块 →选择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非信用报告));
12)报价方必须提供《诚信条款及其他事项承诺书》
13)报价方基本情况表;
因复印件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报价方自行负责。报价方同时对递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因提供虚假材料、信息、承诺等影响采购活动的,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我室将报请相关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说明:以上要求为供应商购买询价文件的报名条件,仅作为发放询价文件依据。凡领取询价文件的报价方,其具体报价资格将由询价小组根据报价当天报价方递交的报价文件及现场查询内容(详见询价文件要求)判定。
七、报价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询价文件。
报价时各报价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出席并签到。
八、注意事项:
1.本项目采购相关信息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www.weain.mil.cn)上发布。
2.申请人自行承担全部费用。
3.申请人应当按照本公告规定向采购机构如实提供相关材料。
4.报价方须在询价文件规定时间前,向采购机构指定账户汇入询价文件要求的询价保证金(汇款信息详见询价文件)。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十、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特此公告。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