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列表| 付费指导| 会员中心| 400-633-1888
 招标网首页 | 招标 招标公告 中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免费公告 近期招标 | 项目 拟在建项目 VIP独家项目 业主委托项目 | 企业 业主 供应商 招标机构 | 资讯 项目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历年招标公告 > 2021.11.24招标公告 > 五峰乡东峰村新建消费扶贫线下展览馆竞争性磋商公告

五峰乡东峰村新建消费扶贫线下展览馆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1.11.24 标签: 湖北省招标 展览馆招标 
加入日期:2021.11.24
截止日期:2021.12.03
地 区:湖北省
内 容:?      【项目概况】   五峰乡东峰村**消费扶贫线下展览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郧阳区沿江大道**号**幢*单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上午*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ZFCG-YY********
关键词: 展览馆
 
招标公告正文

?

  

  【项目概况】

  五峰乡东峰村新建消费扶贫线下展览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十堰市郧阳区沿江大道63号10幢2单元202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3日上午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XZFCG-YY20211103

  2、采购计划备案号:/

  3、项目名称:五峰乡东峰村新建消费扶贫线下展览馆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297.453309(万元)

  6、最高限价:297.453309(万元)

  7、采购需求:

  新建消费扶贫线下消费展览馆600平方米,设立消费扶贫产品销售专柜、网络直播带货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证书,且具有合格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技术负责人***

  (3)供应商须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备案登记,需提供“企业详情”及“拟派参与本项目的所有人员详情”注册信息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所有拟派人员岗位等信息与一体化平台“人员详情注册信息”中的信息一致)。

  (4)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18年11月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工程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

  (5)参加此项目磋商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供应商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没有伪造证件(提供书面承诺)。

  (6)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3年内(以裁判日期为准)没有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媒介为“中国裁判文书网”,须提供网页截图(http://wenshu.court.gov.cn)。

  (7)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至少以上2个网站加盖单位鲜章的查询结果。

  (8)供应商应提供在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平台公示的A级守法诚信企业(提供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平台公示的带二维码的査询截图)或十堰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出具的有效期内的劳动保障守法诚信A级标准“劳动保障征信查询意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11月24日至2021年11月28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十堰市郧阳区沿江大道63号10幢2单元202

  3、方式:

  (1)由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为授权委托人缴纳社保费的证明及以下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不得为电子公章或扫描章);

  (2)①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②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③近3个月企业完税证明和社保完税证明及人员社保名单(将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的名字做划线标记,同时须提供网上查询方式现场备查)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④本公告第二条申请人资格要求所列内容的证明材料;所有原件的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查验原件与复印件一致,留存复印件),复印件及公章必须清晰可辨认,复印件模糊或字体不清晰、公章模糊不清或不完整,资料不齐全者将不接受报名。磋商文件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4、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年12月3日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中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十堰市郧阳区沿江大道63号10幢2单元202)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12月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中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十堰市郧阳区沿江大道63号10幢2单元20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在《郧阳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十堰市郧阳区五峰乡东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地区导航
  • 华东: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 华北: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 东北: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 华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 西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 西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 华中: 河南 湖北 湖南
  •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电话: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