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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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1.29 |
招标业主: | 成都市公安局 |
地 区: | 成都市 |
内 容: | 一、供应商须知 请见《******郫都区分局自行采购公开比选项目实施细则》(附件*)。 二、供应商条件 按《******郫都区分局自行采购公开比选项目实施细则》(附件*)“第三条 比选工作原则”第*项的规定,供应商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只要愿意签订统一格式的《 |
请见《成都市公安局郫都区分局自行采购公开比选项目实施细则》(附件1)。
按《成都市公安局郫都区分局自行采购公开比选项目实施细则》(附件1)“第三条 比选工作原则”第2项的规定,供应商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只要愿意签订统一格式的《参加自行采购比选项目的承诺与报价函》(附件3),满足招采工作需求,财务结算符合对公转账或公务卡结算即可。
三、本项目预算金额和招采标准
联网版酒精检测设备自行采购项目
96200.00元(人民币大写:玖万陆仟贰佰元整)。
低价中选(详见 附件1第六条)。
(四)采购内容及相关参数要求
1.采购内容:警用智能(4G)酒精检测仪 6台
4G酒精快速检测棒 20根
2. 相关参数要求(如下):
(1)警用智能(4G)酒精检测仪功能与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
项 目 |
要 求 |
|
1 |
★兼容要求 (实质性要求) |
系统需与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机动车驾驶人乙醇检测管理平台进行无缝对接。数据实时传输至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酒驾管理系统,并对传输成功的记录进行标记,具备断电断网续传功能;符合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队管系统外挂系统接口技术规范,且能实现酒精检测 仪测试数据接入交警队伍管理信息系统。(提供供应商承诺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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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酒精检测仪主机 |
酒精检测仪主机与打印机为一体式设计(主机与打印机一体集成,酒精检测模块须内置集成,不得采用外置组件形式卡接)。(提供设备第三方检测报告或技术佐证材料加盖厂家鲜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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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酒精传感器 |
国际领先的进口高精度酒精传感器,膜片尺寸直径大于或等于19毫米(不含外封装材料)。(提供设备第三方检测报告或技术佐证材料加盖厂家鲜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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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处理器 |
高通四核处理器,主频1.4GHz以上(含1.4GHz)。(提供设备第三方检测报告或技术佐证材料加盖厂家鲜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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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操作系统 |
安卓Android 8.0以上(含安卓8.0)。(提供设备第三方检测报告或技术佐证材料加盖厂家鲜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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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采样精度 |
采用超低漂移仪表级运算放大器、16位高速AD转换电路, 测量准确、快速、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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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内存 |
机身内存 |
1GB LPDDR3 RAM; 8GB Nand Flash。 |
扩展内存 |
Mini SD 最高可支持64GB,支持公安部安全TF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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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显示屏 |
4吋以上(含4吋)高清显示屏,分辨率800*4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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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图形化操作界面,酒精检测时可通过圆形填充式图形动态显示测量中的呼气压力与进度,码盘图形示意酒精含量值,同时用红、黄、绿三种颜色的数字分别显示酒精含量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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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触摸屏 |
结构工艺G+F+F,多点触控电容屏,支持带手套操作。(提供设备第三方检测报告或技术佐证材料加盖厂家鲜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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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电池 |
DC 7.4V/2400mAh大容量锂离子聚合物电池。(提供设备第三方检测报告或技术佐证材料加盖厂家鲜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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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卡槽 |
两个卡槽(1个TF卡槽,1个标准SIM卡槽)。(提供设备第三方检测报告或技术佐证材料加盖厂家鲜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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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指示灯 |
3个指示灯,红绿双色充电指示灯1个,蓝色工作指示灯1个,红绿双色酒精判定结果指示灯1个(红色表示有酒,绿色表示无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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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外部接口 |
两个外部接口(1 个USB2.0 接口,1个12V充电接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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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音频 |
1个扬声器(设备自带真人语音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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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扫描 |
支持一维码和二维码扫描。(提供设备第三方检测报告或技术佐证材料加盖厂家鲜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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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WIFI |
WIFI802.11b/g/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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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蓝牙 |
BT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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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定位 |
支持北斗/GPS/AGPS/GLONASS定位,内置高德地图,自动生成定位地点的街道信息。(提供设备第三方检测报告或技术佐证材料加盖厂家鲜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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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无线通讯 |
4G全网通,支持移动、电信、联通,向下兼容3G/2G。(提供设备第三方检测报告或技术佐证材料加盖厂家鲜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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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执法信息录入 |
可通过拼音、手写和语音等智能输入法输入执法地点、执法单位、警员警号、驾驶员姓名、证件号码、车牌号码等中英文、字母、数字信息,提高现场取证的全面性和便捷性和录入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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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正常测试 |
具备正常酒精气体呼出检测功能,具有语音提示操作流程,插入一次性防倒吸标准吹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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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快速筛查 |
具备快速筛查功能,不用安装吹管,只需被测人员轻吹一口气就能快速判断是否饮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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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智能化查询与汇总 |
通过智能检索,可根据日期条件和酒驾查处结果条件查询全部信息,并可进行查询数据统计与汇总(汇总内容:总检测记录数、未超标、饮酒后驾车、醉酒后驾车)。查询数据可即时在本机打印输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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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防倒吸吹管 |
吹管采用单向双孔设计,分别用于吹气压力与酒精采样值的检测;结构内置浮动球珠,实现吹管防倒吸功能;可360度旋转,安装方便,独立包装,符合医用卫生要求,有效避免二次交叉感染。(提供设备第三方检测报告或技术佐证材料加盖厂家鲜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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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废气排出 |
酒精检测吹气时,多余的采样气体是通过吹管直接排出,不进入酒精检测仪机器内部,以保持酒精检测仪设备的使用品质,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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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智能语音提示 |
通过语音为操作者提示操作流程、判定结果、仪器状态等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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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拍照摄像 |
酒精检测仪背面后置800万高清摄像头,对酒驾执法现场的当事人、当事车辆、车牌号码进行拍照、录像取证,保证现场取证的证据真实有效与实时性。后置摄像头支持自动对焦,带闪光灯。(提供设备第三方检测报告或技术佐证材料加盖厂家鲜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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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车牌智能识别 |
内嵌车牌视频识别软件,通过摄像头实现车牌自动识别,可与其他警务系统对接,实现信息比对、违法记录关联报警。(提供设备第三方检测报告或技术佐证材料加盖厂家鲜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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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USB接口 |
外接标准USB接口,方便数据下载和系统升级,具备OTG功能可做为主设备兼容第三方从设备(执法记录仪、U盘、外置网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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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TF加密卡 |
设备需适配公安部认证所属机构的数据安全传输TF加密卡,实现公安内网与酒精检测仪设备直连通讯,数据双向互通。(提供设备第三方检测报告或技术佐证材料加盖厂家鲜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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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多业务融合 |
设备支持警务通、处罚系统、缉查布控、车牌识别、 人像识别、虚拟支付等第三方应用软件安卓APP的安装与适配,实现一机多业务应用(现场多业务联动执法)。(提供设备第三方检测报告或技术佐证材料加盖厂家鲜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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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远程升级 |
可以通过后台系统对酒精检测仪设备进行远程维护与优化升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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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存储数量 |
本机可存储酒驾查处记录100万条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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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打印介质 |
58mm热敏打印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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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打印分辨率 |
可达384dp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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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正常打印速度 |
不低于75mm/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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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工作温度 |
0℃±2℃~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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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储存温度 |
-40℃~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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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相对湿度 |
5%RH~93%RH(无凝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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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配件 |
1个直充,1个车充,1条USB线数据线、吹管、打印纸、主机皮套、整机便携铝箱、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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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规格 |
不大于186mm×79mm×34mm。(提供设备第三方检测报告或技术佐证材料加盖厂家鲜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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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重量 |
整机含电池重量不大于368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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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售后服务承诺 |
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加盖厂家鲜章。售后服务期限不低于2年。 |
(2)4G酒精快速检测棒功能与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
项 目 |
要 求 |
|
1 |
★兼容要求(实质性要求) |
系统需与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机动车驾驶人乙醇检测管理平台进行无缝对接。数据实时传输至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酒驾管理系统,并对传输成功的记录进行标记,具备断电断网续传功能;符合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队管系统外挂系统接口技术规范,且能实现酒精检测 仪测试数据接入交警队伍管理信息系统。(提供供应商承诺函)。 |
|
2 |
▲酒精传感器 |
国际领先的进口高精度酒精传感器,膜片尺寸直径大于或等于16毫米(不含外封装材料)。(提供设备第三方检测报告或技术佐证材料加盖厂家鲜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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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多功能 |
产品具有快速检测酒精功能,以及具有照明电筒、电子口哨、闪光指挥棒、语音播报、无线通讯、蓝牙、震动功能。(提供设备第三方检测报告或技术佐证材料加盖厂家鲜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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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按键功能 |
具有5个物理按键,其中 4个是复合功能按键,1个指挥棒功能键,同时按下OK键和手电筒键实现设备复位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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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快速检测: |
开机直接进入酒精检测界面,一键完成酒精检测操作,简单快捷。(提供设备第三方检测报告或技术佐证材料加盖厂家鲜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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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马达震动、红光闪烁提示功能: |
当检测到酒精浓度值时震动马达会发出震动、指示灯会闪烁红光提示,可让检测人与被检测人及时了解检测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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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语音提示功能 |
进入检测模式时,语音提示“请吹气”,当测试结果出现时,语音会同时播报测试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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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快速排查检测 |
采用微型隔离泵循环抽气采样,被检测人只要靠近设备进气口吹气,就能自动采样分析,检测快速,最快1秒钟出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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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定量定性检测 |
具备数字显示酒精定量值和语音播报酒精定性(检测到酒精)检测功能,检测结果用数据与图形显示,直观清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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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手电筒功能和闪光指挥棒功能独立控制 |
为方便使用,手电筒功能和闪光指挥棒功能分别由不同的独立按键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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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存储 |
可存储10万条以上测试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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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酒精传感器类型 |
采用直径16mm电化学燃料电池膜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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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量程范围 |
0~100mg/100mL BAC(血液酒精浓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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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检测距离 |
3-5C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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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确性 |
酒精气体浓度mg/100mL |
允许范围 |
20 |
20-45 mg/10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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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
≥80 mg/10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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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工作温度范围 |
-20℃~50℃。可在零下20度(-20℃)的环境下正常工作,酒精检测值精度准确稳定,灵敏度高。(提供设备第三方检测报告或技术佐证材料加盖厂家鲜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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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贮存温度范围 |
-25℃~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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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基准工作环境条件 |
温度:20℃±5℃、湿度:<80%RH、大气压:86kpa~106kpa周围无影响仪器正常工作的气体和电磁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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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显示屏 |
1.54吋彩色LED点阵彩色显示屏。(提供设备第三方检测报告或技术佐证材料加盖厂家鲜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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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环境湿度 |
20~98%R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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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电池容量 |
3.7V/4500mAh可充电锂离子电池。(提供设备第三方检测报告或技术佐证材料加盖厂家鲜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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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充电器 (适配器) |
采用5V/1A的电源适配器,可快速充电。提供设备第三方检测报告或技术佐证材料加盖厂家鲜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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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电池续航时间 |
15小时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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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蓝牙 |
支持蓝牙3.0版本通讯协议,与酒精检测仪实时通讯,通过酒精检测仪上传到酒驾系统后台。(提供设备第三方检测报告或技术佐证材料加盖厂家鲜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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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无线通讯 |
4G全网通通讯模块,兼容3G/2G无线网络。(提供设备第三方检测报告或技术佐证材料加盖厂家鲜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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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关联通讯 |
与酒精检测仪关联通讯组网,实现快侧棒酒精数据与酒精检测仪酒精数据关联融合应用。(提供设备第三方检测报告或技术佐证材料加盖厂家鲜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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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手电筒 |
1个3W白光LED照明灯,强光、弱光、闪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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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电子口哨 |
具有高频高分贝电子口哨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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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主机长度 |
382mm±2mm。(提供设备第三方检测报告或技术佐证材料加盖厂家鲜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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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仪器重量 |
不大于305克(含电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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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采样口 |
采用凹面式采样口设计,具有导向、收集气体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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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外观设计 |
外观设计:设备外观尺寸、重量符合人体工程学棒式设计,符合路面酒驾执法环境长度要求,携带操作方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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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售后服务 |
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加盖厂家鲜章。售后服务期限不低于2年。 |
注:
①★投标人必须提供承诺函,承诺所投产品提供的检测报告或认证证书的有效性和真实性,如未提供视为无效投标。
②中标后,签订合同前,预中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中所投产品的检测报告或者认证证书原件进行查验,如所提供的资料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或未提供视为无效投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③采购人有权随机抽取本项目投标产品送往国家法定认可检测机构,检测费用(含多次)由中标人承担。
④★项技术参数为产品对接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的实质性要求。
⑤▲项技术参数为设备重要要求技术参数。
(五)付款方式
银行转账支付:验收合格后10日内,甲方支付货款的100%,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付款当期等额的合法有效税务发票,乙方拒不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本项目自2021年11月24日--11月26日9:00时至12:00时,14:00时至17:00时(节假日除外)在成都市公安局郫都区分局G栋(警务保障室)309室报名。
2021年11月29日15:00(北京时间)在成都市公安局郫都区分局警务保障室G栋303室会议室。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联系人:王源浩,联系电话***
四、响应文件与资料
不必参照“政府集中采购”提供复杂的响应文件、装订文本,只需按以下要求,提供必要、最少、精简、有效的资料即可。
在报名时,须提供以下1~3项共3份材料;在开选时,须提供1~5项共5份材料。具体规定为:
1.单位证明材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法定“单位证明材料”(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
2.受委托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无居民身份证的,提供法定有效的身份证明材料)(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
3.统一格式的《参加自行采购项目授权书》(附件2)(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
4.统一格式的《参加自行采购比选项目的承诺与报价函》(附件3)。
5.提供本文“(四)采购内容及相关参数要求”中的相关资料。
五、签订合同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履行合同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成都市公安局郫都区分局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