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1.24 |
---|---|
截止日期: | 2021.12.09 |
地 区: | 天津市 |
内 容: | 脉冲涡流探伤仪大修采购公告 ****-**-** 总BH**ZW* **机务段脉冲涡流探伤仪大修采购公告 一、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脉冲涡流探伤仪大修 *.采购人:**局集团有限公司**机务段 *.项目地点:**局集团有限公司**机务段 *.项目内容、标准:严格按照《机车超声波探伤仪、涡流探伤仪 |
天津机务段脉冲涡流探伤仪大修采购公告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脉冲涡流探伤仪大修
2.采购人: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机务段
3.项目地点: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机务段
4.项目内容、标准:严格按照《机车超声波探伤仪、涡流探伤仪检定维修细则》(技术规章编号: BJG/JW102-2021)中附件二规定的大修内容及标准执行。
5.项目类别:业务外包(大修资金)。
6.项目期限:10(2021年12月9日-2021年12月18日)
二、申请人须知
1. 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2.提供有效的ISO9000/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生产厂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能够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 (5)没有在国铁集团暂停合作关系处罚期内(提供“国铁采购平台”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截图。(https://cg.95306.cn/baseinfor/public/supplierList?identification=05)(6)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ain.gov.cn)或“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查询截图)。(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9)具备生产研发无损检测设备能力,提供业绩证明。
4.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6.本项目采用的发包形式,项目根据成交价一次性包干,在项目范围内由于成交人漏算、多算、错算等均不得增减。
7.本项目由成交人总承包,不得分包、转包。一旦发现分包、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向成交人索赔成交价5%的违约金。
8.成交人在谈判文件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9.费用承担:申请人准备和参加谈判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0. 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不另行组织踏勘现场,不收取谈判费用
11.成交人接到成交通知后,按承诺内容与采购人在12月9日前签订好合同。成交后成交人违反谈判文件要求和谈判承诺内容,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人成交资格。
三、谈判文件要求
1.响应文件应按资格、商务、技术编写。
2.商务部分内容包含:
(1)谈判邀请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
(5)谈判对象单位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信息要清楚)
(6)谈判单位资格审核材料
(7)谈判报价(含税率)
(8)预算书
3.技术部分内容包含:
(1)技术规格书或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
(2)项目质量、安全、工期的保证措施和承诺。
4.提供谈判文件,每一谈判文件,一正两副,并分别装在一个密封袋内密封。
四、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成交人在施工前必须与采购人签订《安全施工协议书》,严格遵守安全施工的规程,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完善安全施工和疫情防护的各项措施,确保施工和人身安全,避免行车、消防、设备等一切事故的发生。如发生责任事故,由成交人承担一切责任。
(2)对工程施工类项目中涉及的治安、消防、市政、环保、交通、施工所在地居民关系协调等发生的问题和费用均由成交人负责解决,并承担经济支出。
五、款项支付及结算办法:
(1)项目款项支付严格按合同的约定办理支付、结算。
(2)结算支付前,成交人必须上报所有技术、经济资料,并经审核合格。
四、对谈判响应文件的认可
1.有以下情形之一者,谈判响应不予受理: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有以下情形之一者,谈判作废:
(1)未加盖单位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印章的;
(2)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未经上级企业法人授权的;
(3)响应文件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4)谈判对象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谈判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5)响应文件未按谈判文件要求编制的、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对谈判文件中主要条款未响应的;
(6)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完成期限超过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
(7)响应单位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谈判响应书,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8)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9)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谈判对象以他人的名义谈判、串通、以行贿手段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谋取成交的。
3.无效响应文件由谈判小组确定。
六、联系方式***
1.具体相关要求详见附件《项目谈判文件》,随邀请函一同发出,不另行收取费用。
2.咨询联系人及电话:***
3.响应文件请送达地点:天津机务段设备和信息化科
4、响应文件送达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9日上午8:00
5.谈判时间:2021年11月29日下午14:00(具体时间以机务段通知为准。)
6.谈判地点:天津机务段设备科会议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