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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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1.30 |
招标代理: | 新疆华远博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新疆维 |
内 容: |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关于****乡村**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改善提升项目,已由呼发改投资[****]**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为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和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 |
关键词: | 设计 |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关于呼图壁县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改善提升项目,已由呼发改投资[2021]9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呼图壁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为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和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呼图壁县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改善提升项目一期-初步设计
2、建设地点:呼图壁县
3、项目规模内容:包含呼图壁县4个乡镇10个村的人居环境基础设施改善提升建设,主要工程内容涉及硬化及铺装建设、农情观测设施建设、无底渠及防渗渠建设、绿化浇灌管道安装、蓄水沉砂池建设、高位蓄水池建设、乡村小品建设、附属配套工程建设等。
4、初步设计投资额:80万元
5、设计周期:2021年12月04日-2021年12月10日;总服务期:7天(日历日)。
6、招标范围:呼图壁县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改善提升项目一期-初步设计及设计概算编制等,初设文件符合《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还应符合国家和有关行业的规定和编制要求;成果文件需通过专家评审会的审核,并提交给发改委进行审批,取得本项目初步设计的相关批复。
7、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专业资质(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
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类似工程设计业绩不得少于2项,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五年(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项类似工程设计的项目负责人***
4、疆外企业还需提供进疆登记报送手续。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投标报名
1、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投标。
2、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时间:请于2021年11月23日到2021年11月29日20:00分(北京时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建国西路和谐友好国际F座1716号。
3、开标时间及地点:2021年11月30日上午11: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应于开标时间截止前送达指定的地点,逾期不予接受。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疆华远博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建国西路和谐友好国际F座1716号。)
4、报名时需带由委托代理人携带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为:15000元(壹万伍仟元整)
2、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2021年11月23日到2021年11月29日(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帐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帐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报名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投标保证金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至新疆华远博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单位名称:新疆华远博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迎宾路支行开户账号: 3002019609200044139、开户行行号:(102881001968)。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保证金汇款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昌吉网。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呼图壁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张振锋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华远博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一颖 联系电话***
保证金咨询电话及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