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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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1.26 |
地 区: | 陕西省 |
内 容: | 产品信息 煤种 采购数量(吨) 其他?煤矸石 *****.** 煤质要求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Qnet,ar 全水分Mt 收到基挥发分 Var ≥****kcal/kg ≤**% -- 收到基灰分 Aar 收到基全硫 St,ar -- -- -- -- 空干基灰分 Aad 空干基全硫 St,ad 空干基 |
煤种 | 采购数量(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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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煤矸石 | 10000.00 |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Qnet,ar | 全水分Mt | 收到基挥发分 Va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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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0kcal/kg | ≤15% | -- |
收到基灰分 Aar | 收到基全硫 St,ar | -- |
-- | -- | -- |
空干基灰分 Aad | 空干基全硫 St,ad | 空干基挥发分 Vad |
-- | 0.5% | -- |
干基高位发热量Qgr,d | 干基全硫 St,d | 干燥无灰基挥发分Vdaf |
-- | -- | -- |
粒度 | 灰熔点ST | 哈氏可磨系数 |
≤50mm | -- | -- |
保证金金额(元/吨) | 交货地点 | 交货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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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 神木发电135MW机组煤场 | 2021-11-26至2021-12-25 |
运输方式 | 验收方式 | 结算方式 |
汽运 | 到场验收 | 一票结算 |
结算付款方式 | 合同 | 交货方式 |
结算方式:本次竞价交货期限为竞价结束之日起至2021年12月25日,以每月25日为结算周期,若出现合同或交货时间跨月,煤炭验收数量和质量计入当月结算周期。 付款方式:一票到厂(13%增值税发票),卖方在收到电厂结算确认后随即开出符合电厂所在地方税务部门要求的增值税发票,经电厂审核,结算票据齐全无误之后,以部分现金、部分银行承兑向卖方支付煤款。 | 下载合同样板 |
验收方式:质量以到厂化验结果为准;煤炭数量以到厂过磅数量为准。 考核条款:结算价:结算价格=基准价+质量调整价。质量调整价:质量调整价分别对热值、硫份和水分三项指标进行考核,以当日化验值作为考核依据。收到基低位发热量以3500Kcal/kg为基准,若收到基低位发热量低于3300Kcal/kg时扣除当日进煤数量,不予结算;收到基低位发热量在3300Kcal/kg及以上时,不予考核、奖励。合同含硫量为0.5%,每超0.1%结算单价降低0.2%,若含硫量≥1%,立即停止拉运。合同全水分小于15%,每超0.1%,结算单价降低0.2%,若全水分≥18%,立即停止拉运。 其他要求:1、为了保证每日供应数量及质量,供应商在合同执行期不能保证日最低进煤量,即视为恶意报价,以该次遴选下达后截止日期顺延半年不得参与报价,如有违反,则列为黑名单供应商。 2、本项目竞价成功供应商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竞价结束后签订合同,按日最低进煤量组织进煤。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视为放弃竞价成功资格,我方有权重新选择候选人或重新竞价,同时扣除其竞价保证金。 保证金缴纳途径:开户名称:国家能源集团陕西神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神木黄庄支行; 账号:6100 1695 1370 5250 1561。 3、在本交易期内,若煤炭实际供应量为合同约定供应量的95%及以上时不予考核;当煤炭供应量为合同约定供应量的85%--95%(不包含95%)时,考核供应方50%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当煤炭供应量为合同约定供应量的85%及以下时,考核供应方100%的合同履约保证金。 4、严格按照国家《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执行,严禁超载超限,一经发现超载超限我方拒绝接卸。严格执行地方法律法规(如加装自动篷布、自动清洗轮胎装置等)。 5、我方根据机组月度发电计划制定日进煤计划,每日进煤量不得少于1000吨。供应方据此组织煤炭均衡发送,指定使用四桥自卸车拉运,全部使用国四以上(含国四)的车辆运输。 6、其他事宜按照合同、我方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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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锋 | 18691298511 | 国家能源集团陕西神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报价方式 | 报价开始时间 | 报价结束时间 | 限价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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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封报价 | 2021-11-23 15:14:09 | 2021-11-26 15:14:09 | 高于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报价 |
询价剩余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