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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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2.06 |
招标代理: | 吉林恒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蛟河市 |
内 容: | 项目概况 ***矿山救护队救险车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获取磋商文件,并于****年**月*日**:**(**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ZB-******; *、项目名称:***矿山救护队救险车采购项目; *、标段划分: |
项目概况 蛟河市矿山救护队救险车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恒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12月6日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ZZB-202139;
2、项目名称:蛟河市矿山救护队救险车采购项目;
3、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4、预算金额:37万元(人民币);
5、最高限价(如有):37万元(人民币);
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7、采购内容:救险车1辆;(具体参数详见磋商文件);
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要求;
9、供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两个月内供货完成;
10、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1、交货方式:中标人负责将货物安全完好运抵交货地点、安装调试并保证验收合格;
12、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招标;
1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
(2)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或经销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在采购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裁判文书网)并将查询资料附入投标文件中。对未按规定进行信用信息查询的投标人(包括单位和个人)将不能通过投标资格审查;
(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并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三、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1年11月22日至2021年11月29日16:00止。
地点:致电招标代理机构,本项目通过邮件形式进行投标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方式: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网站的查询截图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售价:5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市蛟河市工人街5-14号(蛟河市供销现代农业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1、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需按照有关规定提供74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从申请人基本账户转出;保证金缴纳银行:吉林蛟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郊支行,账户名称:吉林恒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0720403011015200000725。
2、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3、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采购预算、拦标价)的,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4、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招标网、蛟河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同时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招 标人:蛟河市矿山救护队
办公地址:***
联 系 人:吴祥勇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恒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潘博 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博 电话:***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