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浑南区高坎街道办事处建筑垃圾清运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1.11.22 标签: 辽宁省招标 街招标 
加入日期:2021.11.22
截止日期:2021.12.03
招标代理: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区:辽宁省
内 容:(浑南区高坎街道办事处建筑垃圾清运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浑南区高坎街道办事处建筑垃圾清运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 项
关键词:
 
招标公告正文
(浑南区高坎街道办事处建筑垃圾清运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浑南区高坎街道办事处建筑垃圾清运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03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12-00518
项目名称:浑南区高坎街道办事处建筑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80,000.00
最高限价(元):58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1.供应商所报价格应为含税全包价,包含提供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合同存续期间采购人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2.本项目涉及人员费用、工具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3.成交供应商应保证安全文明作业,服务期内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及相关民事理赔等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概不负责。供应商应有应急预案,能够及时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4.供应商应具备垃圾处置能力,收集的建筑垃圾能循环利用,不得掩埋造成二次污染。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服务方案中明确建筑垃圾处置方式及处置地点。

5.供应商应服从管理,严格执行作业规范和标准,有重大活动应服从调配,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保障工作;供应商需提供在作业过程中发生的车辆和工人意外事故等紧急情况的处理预案和解决措施,由于建筑垃圾清运处置问题引发的投诉和媒体曝光事件处理的处理方案及解决措施。

6.作业单位要根据服务区域的人流、车流情况等,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和方式,主动避开行人和车流高峰。作业时要注意安全,注意来往车辆。作业车辆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专用车辆车尾应有反光标志,作业时须亮警示灯及提示音乐,夜间作业时还须开启示廓灯,降低或关闭提示音乐。

7.作业车辆要做好日常维护和保养,出车前必须进行检查,确保车况良好方可进行作业。作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人,并有完整的作业和检查记录。

8.供应商还需给本项目工作人员缴纳意外伤害险,最高赔付额不得低于**万元。

9.现场工作人员需着工作标志服,衣着整洁,劳动工具齐全,安全标志旗明显。

10.清运、处置标准:清理、处置完成后,现场不得出现明显建筑垃圾,并将存放现场恢复。

11.供应商组织健全、管理规范;制定作业计划,规章制度健全;运行作业记录真实;作业信息报送及时。

12.现场作业车辆外观整洁卫生,车况良好,驾驶证与车辆匹配符合规定。

13.现场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作业规范和交通规则,保障作业安全。

14.供应商应接受社会监督,不得出现投诉、曝光等事件。

15.运输车辆应手续齐全、密封加盖防止车辆运输遗撒,渣土低于车辆挡板,不超载、不污染路面,不影响环境卫生,不损坏市政设施,对清运完毕的裸露土地进行覆盖,防止扬尘。

16.项目服务期间,采购人如遇到问题,随时可以从成交供应商得到电话支持与帮助。成交供应商需指定一名主要联系人与采购人联系。若成交供应商指定联系人***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021年12月31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辽财采〔2021〕153号文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成交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22日 08时30分至2021年11月29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03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浑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10-1号)
六、开启
时间:2021年12月03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浑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10-1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浑南区高坎街道办事处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 招商银行沈阳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 2401802622100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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